案例标题
河南某文化传媒公司诉主播梁X直播合作协议违约纠纷案
案情简介
申请人(某文化传媒公司)与被申请人(主播梁X)于2022年4月签订《直播合作协议》,约定合作期限为一年,主播需在抖音平台每月有效直播不低于25天、每天不少于6小时。公司为主播提供抖加扶持等支持。主播自4月6日开播至5月8日(有效直播32天)后擅自停播。公司于5月26日邮寄《履约催告函》,主播仍未履行。公司遂提起仲裁,请求解除合同、返还直播收益、支付违约金及维权费用。被申请人未到庭应诉,亦未提交书面答辩。
河南某文化传媒公司诉主播梁X直播合作协议违约纠纷案
申请人(某文化传媒公司)与被申请人(主播梁X)于2022年4月签订《直播合作协议》,约定合作期限为一年,主播需在抖音平台每月有效直播不低于25天、每天不少于6小时。公司为主播提供抖加扶持等支持。主播自4月6日开播至5月8日(有效直播32天)后擅自停播。公司于5月26日邮寄《履约催告函》,主播仍未履行。公司遂提起仲裁,请求解除合同、返还直播收益、支付违约金及维权费用。被申请人未到庭应诉,亦未提交书面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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