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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抗辩成功,律师击破虚假诉讼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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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为大额买卖合同纠纷,原告凭转账记录主张 300 万元为货款并起诉追索。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杨馨律师深挖案件背景,梳理全部证据链条,厘清款项真实性质,直指原告缺乏买卖合同核心证据。法院全盘采纳抗辩意见,认定买卖关系不成立,驳回原告诉求,成功为当事人化解纠纷、规避损失。

案件详情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案号:(脱敏)

原告:D Z Z,主张向对方支付 300 万元设备采购款,被告因设备配件损坏未能供货,诉请返还该笔款项,并要求自起诉之日起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收利息。

被告:F C Y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馨,XX成功XXX律师。

被告答辩:案涉 300 万元并非货款。案外人委托原告筹建项目,原告在设备采购中虚报价格,该笔款项是原告退回的资金,由被告代收,双方不存在真实买卖合同关系。同时原告行为涉嫌诈骗、虚假诉讼两类刑事犯罪。

双方当庭提交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协议、会议纪要、录音、证人证言等证据并完成质证。法院核查认定:原告未提交对应 300 万元的书面买卖合同,相关沟通记录也无买卖标的、价格、型号等核心内容,无法证明双方存在案涉买卖合同关系。

审判人员、书记员信息(脱敏)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 1970-01-01
  •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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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馨律师,中共党员,东北财经大学刑法学硕士,现任北京天驰君泰(沈阳)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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