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标题
某建筑劳务公司诉刘XX不当得利纠纷案
案情简介
原告某建筑劳务公司与被告刘XX之间因不当得利产生纠纷,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返还款项。原告委托韩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就欠款返还事宜进行协商。
调解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双方确认被告欠原告款项共计若干元;被告分十期于指定日期前偿还上述款项;如被告任何一期未按期足额履行,原告有权就剩余未履行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被告支付以剩余未履行金额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LPR计算的利息;如被告按期足额履行,原告自愿放弃利息;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由被告负担;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执。本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