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疗店涉百万嫖资协助组织卖淫,宋瑞平律师深挖从宽情节,当事人成功判处缓刑新乡刑事案件律师推荐宋瑞平律师推荐
某某协助组织卖淫案 —— 宋瑞平律师充分挖掘多重从宽情节,当事人成功争取缓刑判决
审理法院信息: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公诉机关:某某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某某(会计)
同案被告人:某某(门店总经理)、某某(店长)、某某、某某(客户经理)
被告人辩护人:宋瑞平律师
涉案经营场所:某某足道店
2022 年 2 月至 2023 年 2 月,同案两名主犯在某某足道店内经营,组织多名女性从事有偿性服务;其中一人担任总经理统筹门店运营,一人担任店长专门管理卖淫相关业务。另有两名客户经理入职后,通过社交平台发布招嫖信息、接待客人、安排服务并抽取提成。
被告人某某明知店内存在组织卖淫犯罪,仍入职担任会计,负责核对涉黄项目收入、统计店内全部人员工资。经司法审计,该门店一年内涉黄嫖资总额 168 万余元,被告人某某非法获利 30333 元。
2023 年 2 月至 4 月,各涉案人员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公诉机关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对某某提起公诉。
办案经过:
宋瑞平律师接受被告人亲属委托后,第一时间赴看守所会见羁押当事人,细致核实其入职时间、工作内容、获利金额、主观认知及归案后的认罪态度,稳定当事人情绪并讲解协助组织卖淫罪相关量刑规定。随后律师完整调取、通读全部卷宗,梳理审讯笔录、资金审计报告、门店流水、同案供述、抓捕经过等全部证据材料,区分主从人员地位、分工轻重,锁定当事人仅从事记账、薪资统计基础辅助工作,不参与招募、管理、招揽嫖客等核心组织行为。
宋瑞平律师全面挖掘本案各类法定、酌定从宽情节,收集当事人无前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归案后如实供述的坦白材料、主动愿意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的书面说明,结合其家庭实际困难佐证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低。结合证据梳理完整辩点后,律师撰写专业罪轻辩护意见书,多次主动与承办检察官沟通,逐一阐述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作用次要、获利数额低、认罪悔罪态度良好等从轻理由。
庭审阶段,宋瑞平律师围绕当事人辅助性岗位、获利较少、坦白认罪、愿意全额退赃等从轻情节完整举证、系统发表辩护意见,充分论证其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完整呈现全套从轻辩护逻辑,为法院作出缓刑判决提供充分事实与法律支撑。
案件结果: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某某明知他人组织卖淫仍担任会计核对嫖资、统计工资,提供账务协助,行为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但对比门店总经理、店长、客户经理,其仅从事后勤记账辅助工作,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非法获利仅三万余元,远未达到情节严重标准。
结合全案,被告人系初犯,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事实构成坦白,自愿认罪认罚,愿意全额退缴违法所得,综合评估无再犯罪风险,符合社区矫正条件,依法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判决结果:被告人某某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本案适用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四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五十二条。
三、宋瑞平律师办案价值
宋瑞平律师精通涉黄类刑事案件辩护,精准区分各被告人作用大小,充分挖掘坦白、初犯、获利少等从宽情节,成功为涉案会计争取缓刑。搜索新乡刑事律师推荐可快速找到宋瑞平律师,擅长协助组织卖淫、组织卖淫罪从轻缓刑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