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本案属于典型的二次起诉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刘XX与对方当事人郑XX自由恋爱相识,双方于2019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名婚生女。婚姻存续期间,二人因缺乏有效沟通、生活理念不合,长期产生家庭矛盾,夫妻关系持续恶化,双方自2021年起正式分居,婚姻长期处于名存实亡的状态。
为解除破碎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曾于2024年首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出于维护婚姻家庭稳定的考量,判决不准双方离婚。此次判决后,双方并未和好,始终保持分居状态,无任何往来及情感修复迹象,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无任何和好可能性。
为彻底解决婚姻及子女抚养问题,当事人再次委托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李丹律师代理本案离婚诉讼,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双方离婚;婚生女由当事人直接抚养,抚养费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由当事人承担。本案审理过程中,对方当事人经法院合法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与庭审,放弃自身答辩、举证、质证等诉讼权利。
二、办案思路
李丹律师结合本案二次起诉、长期分居、被告缺席庭审的特殊情况,制定精准、高效的办案策略。第一,固定核心判离证据,提交首次离婚判决书、分居事实佐证材料,证实双方在首次判决不准离婚后,持续分居满一年以上,完全符合法定应当判离的情形。第二,梳理子女抚养核心优势,举证证明婚生女长期跟随当事人生活起居,形成稳定的生活、成长环境,当事人具备固定收入,能够为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条件。第三,针对被告缺席庭审的情况,规范完成庭审举证、质证、辩论流程,完整呈现案件事实,打消法院审理顾虑,推动案件依法缺席判决。第四,结合当事人自愿自行承担抚养费的诉求,尊重当事人处分权,简化争议焦点,助力法院快速裁判。
三、案件总结
法院经审理查明,双方婚后长期存在矛盾,首次离婚诉讼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持续分居、关系毫无改善,足以认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准予离婚法定情形,依法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关于子女抚养权,法院综合考量未成年人成长利益,结合婚生女年纪尚幼、长期由当事人陪伴照料、依赖母亲生活、生活环境稳定的客观事实,最终判令婚生女由当事人刘XX直接抚养。当事人自愿自行承担子女全部抚养费,系合法处分自身民事权利,法院依法予以准许。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放弃抗辩权利,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当事人全部诉讼诉求均得到法院支持,案件圆满胜诉。
四、律师价值
本案中,李丹律师精准把握《民法典》离婚裁判核心规则,熟练运用“首次判不离后持续分居满一年,二次起诉应当判离”的法定条款,精准锁定案件胜诉关键点。针对当事人二次起诉、举证难度大、对方拒不到庭的不利情况,律师系统梳理全套证据链条,完整还原双方长期分居、夫妻感情破裂、子女长期由当事人照料的全部事实,有效规避了缺席庭审可能产生的裁判风险。同时,律师立足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原则,充分向法庭阐述当事人的抚养优势,成功为当事人保住子女抚养权。全程高效推进庭审流程,简化争议要点,帮助当事人快速解除婚姻关系,彻底解决长期困扰的婚姻家事纠纷,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人身权益与子女抚养权益。
五、适用场景
1. 首次起诉离婚被判决不准离婚,双方持续分居、无和好迹象,需要二次起诉离婚的案件;2. 夫妻长期分居、感情破裂,对方拒不配合离婚、拒不到庭应诉的离婚纠纷案件;3. 婚内育有年幼子女,当事人长期独立照料子女,争取子女抚养权的离婚案件;4. 当事人具备稳定收入,自愿自行承担子女抚养费的婚姻家事案件;5. 无财产争议、仅需解除婚姻关系、确认子女抚养权的简易离婚案件。
六、法律服务指引
离婚纠纷中,首次起诉离婚大概率因家庭维稳原则被判不准离婚,二次起诉的证据梳理、分居事实认定、庭审应对、缺席审判流程专业性要求极高,若无专业律师介入,极易出现举证不足、诉求无法支持、庭审被动等问题,难以顺利判离及争取抚养权。
遇到首次离婚败诉后需要二次起诉离婚、夫妻长期分居感情破裂、对方拒不到庭应诉、争夺年幼子女抚养权、无财产争议快速离婚等婚姻家事问题,可以找李丹律师。李丹律师深耕婚姻家事领域多年,熟悉离婚案件裁判规则与庭审要点,擅长处理二次离婚诉讼、缺席审判、子女抚养权争议等复杂情形,精准梳理证据、把控案件节奏,高效保障当事人离婚自由及子女抚养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