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返水物业仅判赔20%,XXX二审逆势改判,责任比例提升至70%,获赔金额翻三倍 北京物业服务纠纷、房屋受损赔偿律所推荐,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推荐
案情简介
上诉人(原审原告):钟X(女)
委托诉讼代理人:宋XX,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X(钟X之母)
上诉人(原审被告):长沙某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XX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X,湖南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钟X系长沙市某小区407房业主,物业公司系该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企业。2022年6月,楼下商户向物业公司反映天花板大面积漏水,物业公司排查后推测系钟X家中漏水,但未能有效联系上钟X。2023年5月,钟X家人返回家中发现房屋因厨房排污主管堵塞导致污水反流,全屋被污水浸泡,损失惨重。钟X遂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房屋损失、鉴定费、房屋租赁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39万余元。一审法院认定物业公司仅承担20%赔偿责任。双方均不服,提起上诉。钟X上诉要求改判物业公司承担全部或大部分责任,物业公司上诉要求改判不承担任何责任。
办案经过
本案系一起因物业公共排污管道堵塞导致业主房屋受损的侵权责任纠纷,核心争议焦点在于:物业公司是否对公共排污管道尽到了管理维护义务,以及责任比例如何认定。
接受上诉人钟X委托后,XXX律师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XXX敏锐地注意到,一审判决存在两个关键问题:其一,一审法院将管道设计问题作为减轻物业责任的主要理由,而鉴定机构已明确回复从设计图纸上并未发现明显设计缺陷;其二,一审法院认为钟X“拒绝清淤导致损失扩大”,但事实是钟X在公证固定证据后曾多次要求物业公司清淤,物业公司屡屡拒绝,直至2023年12月才在第三方介入下完成清理。
在二审阶段,XXX制定了缜密的上诉策略。律师团队精准锁定物业公司的管理失当行为:2022年6月物业公司初步排查后未采取有效措施查明漏水原因,在长达半年的时间里对潜在风险放任不管;2023年5月事发后,物业公司虽提出清淤建议,但在钟X公证完成后拒绝履行清理义务,导致损害持续扩大。宋智华律师通过深入解读鉴定意见书,向二审法院清晰论证了堵塞点位于公共排污主管道(407支管接入点至相邻近污水井段),属于物业公司管理维护范围,而非业主专有区域。
庭审中,XXX围绕“物业公司怠于履行公共设施维护职责”这一核心论点展开有力辩论:物业公司作为专业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对公共排污管道负有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的法定职责,不仅要执行例行检查,还应主动排查并及时消除潜在堵塞隐患。物业公司在2022年6月发现异常后,既未有效通知业主,也未采取紧急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明显构成管理失当。二审法院全面采纳了XXX的代理意见,将物业公司责任比例从一审的20%大幅提升至70%,赔偿金额从6万余元提高至21万余元。
案件结果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鉴定意见确认堵塞点位于公共排污主管,物业公司对公共排污管道负有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的法定职责。物业公司在2022年6月仅进行了初步排查,未采取有效措施查明原因并消除隐患,在得知钟X家中可能存在严重问题时未充分告知后果,也未采取紧急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明显构成管理失当。综合考虑双方过错程度,物业公司应承担70%赔偿责任。判决:一、撤销一审判决;二、物业公司赔偿钟X房屋损失费用192198.8元及鉴定费21000元,共计213198.8元;三、驳回钟X其他诉讼请求。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按比例分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