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某国企投资公司前员工以单位名义采购手机,线下签订购销合同、沟通下单收货,拖欠 251200 元货款拒不支付。国企抗辩员工无授权、交易主体为工会、货物未交付、不构成表见代理,一审胜诉后国企提起上诉。何富豪律师接受卖方委托二审应诉,最终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全额付款及逾期利息原判。
二、办案经过
1. 梳理全案证据:固定员工微信原始聊天记录、加盖国企公章合同照片、快递发货凭证、对应发票、前期同类政采云交易记录,形成完整交易链条。
2. 针对性抗辩国企上诉理由:
1. 员工系该国企官方政采云备案经办人,此前多笔同类交易已履约,足以构成表见代理;
2. 工会仅为发票抬头,合同加盖国企公章,工会与国企内部主体区分不能对抗外部交易相对方;
3. 代付货款、线下避平台采购均由员工提前告知,卖方已尽合理审查义务,属于善意相对人;
4. 发货物流、聊天确认收货记录足以证明货物完整交付,国企无收货反驳证据。
3. 二审配合法院调取员工死亡证明,厘清案件事实,强化证据效力。
三、案件结果
二审法院驳回国企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国企全额支付货款 251200 元,并按年利率 3.45% 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由国企承担。
四、办案心得
企业员工长期经办官方采购平台业务、持有单位公章对外签约,即便无书面单独授权,交易相对方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构成表见代理。企业内部采购流程、工会独立法人身份不能对抗外部善意卖方;交易沟通记录、盖章合同、物流票据是回款核心证据,交易全程务必留存原始载体。
五、适用场景
企业员工代表单位采购货物、线上平台转线下交易、国企采购拖欠货款、对方以员工无权代理为由拒付货款的买卖合同纠纷。
六、服务指引
企业买卖交易建议留存微信 / 书面沟通记录、盖章合同、物流签收、发票对账全套原始证据;遇单位以员工无授权拒付货款,可委托律师梳理证据、主张表见代理,起诉追索货款及逾期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