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案件基本过程
本案为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刑事案件。2025年4月10日至12日期间,被告人CX、JX等人明知上家要求转移的资金系犯罪所得,为赚取好处费,仍根据上家要求前往被害人处拿取现金,并将现金兑换为USTD币予以转移。其中,CX负责召集、培训取现人员并联系上家;JX负责联系上家、上交USTD币;W某负责与被害人联系并拿取现金;Y某负责监视取现;CX甲负责开车接送、监视取现。经查证,该团伙取现活动涉及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5人,被骗资金26万元,其中22.8万元已完成转移,3.2万元因被公安机关发现未成功。
宋卓彬律师担任CX辩护人,提出CX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到案后如实供述系坦白、无前科劣迹系初犯偶犯等辩护意见,提请从宽判处。法院经审理认定CX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采纳从犯、坦白等从轻情节,但因CX在共同犯罪中地位作用不宜适用缓刑,判决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二、 案件争议焦点
本案争议焦点为:各被告人的量刑情节认定,包括从犯地位、坦白、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等从轻情节,以及CX是否具备适用缓刑的条件。
三、 案件重要突破点
本案的关键突破在于精准运用从犯认定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争取量刑从轻。宋卓彬律师代理被告人CX,在案件事实清楚、罪名无争议的情况下,将辩护重心置于量刑辩护:协助CX家属在审理阶段代为退缴1万元,夯实认罪悔罪的态度基础;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持续强化“从犯+坦白+认罪认罚+退赃”的多重从宽情节,成功将CX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限定为从犯。法院最终采纳辩护意见,对CX从轻处罚,量刑在公诉机关建议幅度内实现,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 律师策略价值与作用
宋卓彬律师代理被告人CX,策略核心为“以从犯认定夯定量刑基础、以认罪认罚与退赃争取从宽处理”。通过论证CX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配合家属积极退赃,在法定量刑幅度内成功争取到相对较轻的刑期,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 判决结果与法院
本案由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结果:被告人CX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其余各被告分别被判处七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相应罚金;各被告人退缴款项按比例发还被害人;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六、 典型意义
本案系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中,辩护律师精准运用从犯认定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现量刑辩护的典型案例。判决明确了以下裁判规则: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的,依法可以从宽处理。该案对刑事辩护中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握与有效运用具有积极的参考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