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信息
审理法院: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裁判时间 2020 年
代理律师:巩雪,辽宁翊鼎律师事务所
委托方:天津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原告企业)
案件详情
原告外贸企业长期委托被告个人对接海外渠道采购平行进口汽车,双方仅通过微信沟通合作,无书面买卖合同。原告分多笔向被告支付六台XX、一台XX车辆定金、购车款合计十余万元,同时支付多笔进口代理服务费。被告收取款项后,迟迟无法提供车辆进口提单、清关资料,无法交付对应车辆,仅小额退还部分定金,剩余款项长期拖欠。
原告多次微信沟通退款、赔偿损失无果,委托巩雪律师向法院提起合同纠纷诉讼,诉请解除合作关系、返还剩余定金购车款,并赔偿全部进口代理费损失。律师整理完整微信聊天记录、银行转账流水、进口委托协议、付款凭证,庭审明确双方并非车辆买卖关系,而是信息委托服务合同,被告收取资金后无法履行交付车辆的核心义务,构成根本违约,应当全额返还原告已付款项,并赔偿原告实际产生的代理成本损失。
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巩雪律师全部代理意见,认定被告未履行提供车辆进口单据、交付车辆的合同义务,构成违约。判决被告限期返还剩余定金、购车款,全额赔偿原告支付的进口代理费损失,案件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外贸企业全部合法款项通过判决得到司法确认,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回款。
律师价值
1. 擅长无书面合同、仅线上微信交易的商事纠纷,依托聊天记录、转账流水固定完整法律关系;
2. 精准区分车辆买卖与委托居间法律关系,厘清双方权利义务,清晰界定被告违约行为;
3. 完整统计原告全部资金支出,逐项主张本金、损失,计算标准合法有据,全部诉求获法院支持;
4. 外贸平行进口行业纠纷办案经验充足,熟悉跨境采购交易争议裁判尺度;
5. 全流程完成证据整理、文书起草、庭审代理,帮助外贸企业追回经营垫付款项。
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线上微信达成采购、居间、委托合作,无正式书面合同;对方收款后不供货、不退款;进出口、平行车辆贸易欠款、违约损失纠纷;企业商事合同欠款一审起诉均可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