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案件基本过程
本案为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原告ZX与被告YX之间存在多笔资金往来。2024年4月28日,YX以帮ZX订购二手车为由收取定金20500元,但未实际购买任何车辆;同年5月25日、26日,YX以帮助ZX投资理财为由收取10万元,后YX承认该款项并未用于投资理财。ZX发现后向杭州市萧山区宁围派出所报警。经协商,YX于2024年7月6日向ZX出具两份《借条》,分别承诺于2024年7月15日前归还20000元、2024年7月21日前归还100000元,合计120000元。此后YX未按约履行任何还款义务,ZX多次催讨未果,遂委托陈艳律师向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YX归还借款本金120000元及逾期利息。
陈艳律师代理原告后,全面梳理了微信支付转账电子凭证、借条、报警记录等证据。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经审理认定,双方就此前债务进行结算并由YX出具借条,借贷关系成立,判决YX返还借款120000元及相应利息。
二、 案件争议焦点
本案核心争议焦点为:原告与被告之间就此前多笔资金往来结算后形成的借条是否构成合法有效的民间借贷关系,被告是否应按约履行还款义务。
三、 案件重要突破点
本案的关键突破在于以报警记录及借条将多笔争议资金转化为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陈艳律师代理原告,在被告以“订车定金”“投资理财”等名目收取资金但均未实际履行的不利情形下,通过报警协商促使被告出具《借条》,将原本性质模糊的款项转化为明确的法律债权。两张借条与报警记录、转账凭证相互印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法院据此全额支持原告诉请。
四、 律师策略价值与作用
陈艳律师代理原告,策略核心为“以借条固化债权、以报警记录佐证事实”。通过报警协商促使被告出具借条,将争议款项转化为明确民间借贷关系,有效规避了“订车定金”“投资理财”等名目带来的举证风险,在被告缺席审理的情况下,成功实现12万元借款本息全额支持。
五、 判决结果与法院
本案由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结果:被告Y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ZX借款120000元,并赔偿以120000元为基数自2024年7月21日起按LPR标准计算至实际履行日止的利息损失;案件受理费按四分之一收取675元,由被告负担。
六、 典型意义
本案系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通过借条将多笔性质模糊的资金转化为明确债权的典型案例。判决明确了以下裁判规则:当事人就此前多笔资金往来结算后出具的借条,可作为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凭证;借款人以“定金”“投资理财”等名目收取款项但未实际履行的,经结算出具借条后应按约履行还款义务。该案对民间借贷纠纷中债权凭证的认定及多笔资金往来的债权固化具有积极的参考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