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同等责任致人死亡,家属全额获保险理赔交通事故案例
一、案件详情
(一)基础案件信息
承办律师:李芝茂
委托人(原告方):死者配偶、子女三名近亲属
被告1:肇事货车驾驶人
被告2:案涉车辆登记车主
被告3:车辆承保保险公司(交强险+100万商业三者险)
审理法院:天门市人民法院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事故责任:死者与货车驾驶人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二)案件基础事实
死者无证驾驶无牌电动二轮车横穿道路,与厢式货车发生碰撞,经医院抢救两日后医治无效死亡。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肇事货车登记车主为案外自然人,车辆投保交强险及百万不计免赔商业三者险。死者家属与保险公司、肇事方协商赔偿未果,委托李芝茂律师提起诉讼,主张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车辆损失等全部法定赔偿项目。庭审中肇事司机经传票传唤未到庭,保险公司抗辩部分赔偿标准过高、不承担诉讼费。
(三)保险公司抗辩意见
交通费、住宿费诉求无充分票据,不予认可;
部分赔偿金额偏高,请求法院依法核减;
本案诉讼费用不应由保险公司承担。
(四)李芝茂律师一审代理核心工作
完整归集全套事故及丧葬医疗证据
整理交通事故认定书、抢救病历、医疗费发票、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户籍材料、车辆维修凭证,完整证明事故经过、死亡后果、家属主体资格、全部实际损失。
依法逐项核算法定赔偿项目
严格按照湖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营养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车辆损失,各项计算标准均贴合本地司法裁判口径。
合理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本案造成人员死亡,结合同等责任过错程度,提出合理精神损害抚慰金诉求,法院全额予以支持。
厘清保险赔付层级与责任划分
向法庭释明赔付顺序:交强险全额先行赔付,超出交强险部分按照同等责任五五划分,由商业三者险承担对应赔偿份额。
应对被告缺席庭审完整举证
肇事司机拒不到庭,律师当庭完整出示全部证据,完整还原事故及损失事实,证据链条完整,法庭全部采信。
争取保险公司承担大部分案件诉讼费
主张事故赔偿纠纷系保险公司拒赔引发,诉讼费应由保险公司主要承担,法院予以采纳。
(五)一审判决结果
判令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商业三者险限额内合计赔付家属全部法定损失;
驳回原告无依据的外地住宿费、丧葬交通费诉求;
案件受理费绝大部分由承保保险公司承担。
二、案件总结
案件核心难点:双方同等责任,保险公司多处压低赔偿标准、拒付交通费及诉讼费,肇事司机失联缺席庭审。
核心争议焦点:同等责任下各项损失核算标准;精神损害抚慰金金额;丧葬、外地交通住宿费用是否支持;诉讼费承担主体。
胜诉关键:律师完整固定死亡、医疗、亲属关系全套证据,严格依据人身损害司法解释计算各项损失,清晰划分交强险与商业险赔付规则,法院支持绝大多数赔偿项目,家属获大额保险理赔款。
案件示范XX: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致人死亡,损失先由交强险全额赔付,剩余损失按责任比例由商业三者险分担;死亡案件可依法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无对应票据的外地住宿费、丧葬交通费用法院不予支持。
三、律师价值
1.全套人亡事故证据标准化整理
整合事故认定、抢救诊疗、死亡户籍、亲属关系、财产损失五类核心材料,即便肇事方缺席,证据完整支撑全部索赔诉求。
2.精准适用湖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结合死者年龄、户籍性质准确计算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小额损失严格依照司法实践标准核算,大幅减少法院核减幅度。
3.合理争取精神损害抚慰金
针对死亡严重损害后果,结合同等责任过错提出合理诉求,法院全额支持该项赔偿,弥补家属精神创伤。
4.清晰区分交强险不分责、商业险按责赔付规则
向合议庭分层阐述保险赔付逻辑,同等责任仅对超出交强险部分划分责任,最大化保障家属获赔金额。
5.缺席庭审完整举证应诉
预判肇事司机不出庭情形,庭审完整陈述案件事实,消除法院证据疑虑,不影响最终赔付判决。
6.大幅降低家属诉讼成本
法院仅让家属承担少量诉讼费,绝大部分诉讼开支由保险公司承担。
7.致人死亡同等责任交通事故办案模板
针对非机动车与机动车相撞、双方同等责任死亡案件,形成证据收集、损失核算、保险抗辩应对全套代理流程,同类死亡交通事故可直接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