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标题:在校学生冒充民警招摇撞骗|律师争取谅解 + 从犯认定,仅判七个月缓刑
二、基础信息
1. 裁判法院: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2. 裁判时间:2024 年
3. 委托方:在校未成年学生(被告人)
4. 代理律师:张俊杰,辽宁云展律师事务所
三、案件详情
多名刚成年在校学生结伴,在城市公园内冒充人民警察,以查处违法事由恐吓被害人,当场索要现金数千元,事后全部挥霍,公安机关快速侦破,全部学生被刑事拘留、逮捕,公诉机关以招摇撞骗罪(情节严重)起诉,该罪名无辩护情况下基准刑期两年以上。
学生家长委托张俊杰辩护,律师核心工作:
1. 区分团伙内部主次分工,我方当事人仅跟随到场,未主动恐吓、主导索财,分得钱款极少,认定共同犯罪从犯;
2. 第一时间联系被害人,带领家属全额退还全部涉案赃款,主动协商赔偿,取得被害人书面刑事谅解;
3. 深挖从轻情节:当事人系全日制在校学生,无前科劣迹,初次涉罪,法律意识淡薄,受同伴邀约临时参与;到案后坦白全部作案经过,全程自愿认罪认罚;
4. 向法庭提交学校在读证明、家长监护保证书,证明当事人有稳定监护、复学条件,适用缓刑不会危害社会;
5. 庭审针对 “情节严重” 开展从轻辩论,区分团伙主犯与底层学生行为差异,请求法院大幅降档量刑并宣告缓刑。
四、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全部辩护观点,认定当事人系从犯、取得被害人谅解、认罪认罚、在校初犯,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学生无需羁押,可正常返校完成学业。
冒充军警招摇撞骗属于从严打击罪名,同案主犯判处实刑;本案通过退赔谅解、从犯认定、未成年人学生特殊情节辩护,成功适用缓刑,保住当事人学籍与未来升学、就业资格。
五、律师价值
1. 团伙共犯分层辩护,剥离主导作案责任,认定从犯大幅降基准刑;
2. 刑事和解专项处理,快速退赃拿到谅解书,法定核心从轻要件;
3. 结合在校学生特殊身份情理辩护,说服法庭适用非监禁刑;
4. 双律师协同会见、阅卷、庭审,完整搭建从轻证据链条;
5. 兼顾未成年人教育挽救司法政策,最大化降低犯罪对学业影响。
六、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适用场景
1. 青少年、在校学生参与招摇撞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
2. 冒充军警、公职人员涉刑事犯罪,罪名从严处罚;
3. 团伙次要参与者,分得财物少、被动跟随作案;
4. 希望退赔谅解、争取缓刑,不影响读书就业;
5. 初次犯罪,无任何前科劣迹。
服务指引
子女为在校学生,因年少冲动参与冒充警察等刑事犯罪,可委托张俊杰律师团队辩护,协商被害人谅解,争取缓刑,保障正常学业不受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