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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建瓴律师代理房企合作二审,改判追回12万余元合作尾款及营销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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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梳理海量书证推翻一审核算认定,深度解读商事合同厘清结算规则,双向攻防应对双方上诉抗辩千万级反诉,二审成功改判追回尾款、固定违约事实,为企业挽回数千万元损失风险。

案件详情

景建瓴律师代理房企合作二审,改判追回12万余元合作尾款及营销损失

一、案件详情

上诉人XX置业公司委托云南XX景建瓴律师代理本诉、反诉二审案件,对方XX实业公司同样上诉。双方签署房地产项目全程代建合作协议,约定我方输出品牌、统筹工程、营销全流程管理,对方按销售货值支付管理费、品牌使用费、超额营销费。合作中途XX实业公司单方组织人员暴力拆除我方营销展厅、强行清退我方管理团队,双方互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大幅核减我方主张的管理费用,仅酌情支持十万元营销损失,双方均不服上诉。二审阶段,景建瓴律师全面梳理全套合作协议、营销审批单据、对账流水、报警记录、双方往来函件,针对管理费计算基数、超额营销费结算规则、合同解除时间、单方违约过错、品牌使用费分摊、营销中心损失等六大核心争议逐一举证辩论,纠正一审费用核算错误,二审法院改判XX实业公司额外支付我方122566.07元合作尾款,同时维持营销中心损失判决,驳回对方全部反诉上诉请求。

二、案件总结

双方合作协议合法有效,XX实业公司强行清场、暴力损毁营销物料构成根本违约,应当赔偿我方营销装修损失;

项目销售货值、管理费、品牌使用费、超额营销费有书面备忘录、双方签字核对单据作为依据,二审据实重新核算;

合同解除时间不以对方单方解除函为准,以诉讼送达之日认定,对方单方清场行为不产生合同提前解除效力;

对方主张我方销售未达标、工程管理失职、要求退还品牌使用费、赔付巨额损失的反诉请求无事实法律依据,全部驳回;

一二审诉讼费按照双方过错、胜诉比例分别分摊。

三、律师价值

1、海量证据分类梳理:整理上万页营销审批、对账、报警、函证材料,推翻一审对营销费、管理费的错误核算逻辑;

2、双向攻防代理:同时处理我方上诉及对方反诉上诉,既主张己方债权,又全面抗辩对方上千万元反诉诉求;

3、商事合同条款深度解读,厘清品牌使用费、超额营销费、预留管理费结算规则,修正一审事实认定偏差;

4、二审实现改判,为企业追回合作尾款,固定对方暴力违约事实,减少数千万元反诉损失风险。

四、适用场景

房企委托代建、品牌输出、全流程开发合作纠纷;合作中途甲方强行清场、单方解约;双方互诉巨额管理费、违约金、营销损失;合作项目货值、营销费用结算存在重大争议的商事案件。

五、服务指引

房地产合作开发、代建管理纠纷一审、二审、再审代理;

项目管理费、品牌使用费、超额营销费专项核算与诉讼主张;

合作方暴力清场、损毁财物损失索赔;

商事合作协议风险审查、合作终止清算专项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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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事务 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环城南路777号昆钢大厦20楼
毕业于法国巴黎第二大学,自执业以来,深耕民商事法律领域,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与丰富的实务经验,专注于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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