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企业代理专业抗辩,成功剔除劳动者高额不合理诉求,大幅降低企业赔付成本
案情简介
劳动者前期在乳业企业任职,2020年8月转入人力资源外包分公司,岗位未发生变动,双方连续签订劳动合同至2024年7月。2022年9月门店撤场,企业长期未就近安排岗位,后通知劳动者跨区域到新门店上班,劳动者未服从调岗。企业以旷工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起仲裁,主张多项诉求:合并前后工龄按13年计算,索要停工生活费34XX0元、未休年假工资5000元、违法解除赔偿金65000元,合计诉求超10万元。企业委托李岩律师出庭答辩,主张双方劳动关系仅4年;停工属于劳动关系中止无需发放生活费;多年年假诉求超出仲裁时效、劳动者长期休息无权主张;跨区调岗合理,解除行为合法,即便赔付也仅需支付赔偿金14X00元,请求驳回大部分诉求。
办案经过
李岩律师完整梳理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返岗通知、送达凭证、劳动者另行从业证据,搭建完整抗辩体系。一是界定劳动关系起算点,厘清前后用工主体相互独立,仅认可2020年8月起4年工龄,否定13年合并计算主张;二是提出停工期间劳动关系中止、劳动者在外务工,生活费不应全额支持;三援引一年仲裁时效,主张早年年假请求丧失胜诉权,且劳动者长期无在岗劳动,不符合年假享受条件;四举证已书面通知劳动者跨区返岗,劳动者拒不到岗构成违纪,即便认定解除违法,也应按当地最低工资1800元核算赔偿金,大幅压缩劳动者主张的65000元高额赔偿。庭审中完成全部举证、质证,全面反驳对方全部高额诉求。
案件结果
仲裁委采纳律师多项关键抗辩意见:仅认定4年劳动关系,驳回全部未休年假工资诉求,剔除生活费差额部分;赔偿金仅支持14X00元,生活费核定2XX00元,两项合计4XX00元,相比劳动者十余万总诉求大幅缩减,其余全部高额请求不予支持,极大减少企业赔付支出。部分事项为终局裁决,双方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起诉。
律师核心价值
从工龄、时效、年假、赔偿基数多角度抗辩,剔除多项高额诉求,将企业赔付金额大幅降低,维护企业经济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