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专业辩护,成功为当事人争取缓刑轻判
案情简介
涉案主体成立企业,搭建线上商城APP,以售卖保健品为外壳,设置多层级会员体系,以高额返利、3.5倍收益为诱饵吸引社会不特定公众投资,依靠发展下线人数核算推广奖励,形成金字塔传销层级结构。全案累计注册会员2千多人,发展层级27层,涉案总金额4千多万元;地方工作室吸纳会员6百多人,涉案金额1千多万元。本案共8名被告人,分为总部主犯与地方工作室业务员,公诉机关全部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提起公诉,其中当事人为地方普通业务员,直接推荐32人,网体下线560个点位,涉案业绩多为本人复投本金,自身也是产品投资人,无组织、管理工作室权限。
办案经过
当事人委托李岩律师担任一审辩护人。律师阅卷梳理全案审计报告、后台电子数据、被告人供述等全部证据,制定分层辩护思路:第一,区分主从地位,当事人仅底层业务员,不属于传销组织发起、策划、管理者,在整体犯罪链条中仅起次要辅助作用;第二,针对指控发展人数、层级、涉案金额提出证据异议,指出当事人大部分业绩为自有资金复投,并非吸纳他人资金;第三,提炼多项法定、酌定从轻情节,当事人系传唤到案如实供述构成坦白、全程认罪认罚、无任何犯罪前科、主观认知不足,自身亦投入大量资金属于受害参与者,主观恶性极低;庭审完整提交书面辩护意见,重点论证当事人情节较轻、具备缓刑适用条件,请求法院从轻量刑并适用非监禁刑。
案件结果
法院完整采纳律师核心辩护观点,认定当事人系共同犯罪从犯,结合坦白、认罪认罚、初犯、情节轻微等从轻情节,最终判处当事人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无需实际羁押,实现轻缓化处理,同工作室多名人员均获得同类缓刑判决。
律师核心价值
区分主从犯、核减涉案有效业绩,深挖多项从轻情节,成功为当事人争取缓刑,避免实刑羁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