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十级工伤维权案件,律师固定完整证据链,全额支持工伤赔偿仲裁请求
案情简介
劳动者于2024年4月入职建筑劳务企业,在工地从事钢筋工,日工资320元,2024年5月工作期间受伤。后经人社部门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确认本次伤害属于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鉴定结论,评定伤残十级,停工留薪期4.0个月。用工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提出仲裁诉求:解除双方劳动关系,主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万多元、停工留薪期工资3万多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5万多元、一次性就业补助金1万多元,合计16万余元。用工单位当庭抗辩,主张劳动者私自操作设备受伤、存在二次受伤、未提交完整就医材料,否认工伤及全部赔偿标准。
办案经过
律师接受劳动者委托代理本案,全面梳理案件材料,整理工伤认定文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地记工单、工资结算凭证全套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庭审中逐一驳斥用人单位全部抗辩意见,举证证明劳动者系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因工受伤,工伤认定、伤残鉴定文书合法有效;结合日工资320元、河北省2023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千多元,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精准核算各项工伤待遇标准,同时结合劳动者年龄,清晰说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折算比例,完整阐述各项赔偿计算依据与法律条文,完整支撑全部仲裁请求。
案件结果
仲裁委全部采信律师提交证据与代理意见,认定工伤事实、工资标准、伤残等级合法有效,裁决双方自2025年9月解除劳动关系;用工单位十日内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2万多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万多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万多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千多元,各项赔偿合计13万余元,劳动者工伤赔偿诉求基本得到仲裁委支持。
律师核心价值
完整固定工伤全套证据,逐条反驳对方抗辩,精准适用工伤法规核算赔偿,仲裁委全额采纳代理意见,当事人成功获赔十余万工伤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