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次转运18名偷渡人员属加重情节,傅勇律师深挖从犯、未遂等情节,大幅降档轻判一年十个月
案例专长
妨害国边境重罪辩护、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加重情形辩护、多次多人偷渡案件量刑、从犯/犯罪未遂减轻辩护、认罪认罚+全额退赃从轻代理
代理方向
本案一审全程辩护人,针对“多次、多人”五年以上法定加重情形,梳理从犯、部分犯罪未遂、坦白、认罪认罚、全额退赃五大减轻情节,庭审完整提交量刑辩护意见,请求法院减轻处罚,跳出5至10年重刑区间。
判决结果
公诉机关指控当事人五次运送共计18名外籍人员,属于法律明确加重情节,法定量刑区间5-10年;法院全盘采纳全部减轻辩护观点,对当事人减轻处罚,最终仅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大幅跳出重刑区间。
案情内容
当事人受上线人员雇请,先后五次驾驶私家车,在南宁、扶绥多地接送非法入境外籍人员,分段转运至靖西边境交接,累计运送偷渡人员共计18人,单次收取一千元左右报酬。最后一趟转运途中,车辆被公安当场查获,车上4名人员抓捕归案,该趟偷渡行为未能完成出境。
根据妨害国边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运送多人、多次偷渡属于加重情节,法定量刑直接升格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类同规模案件普遍判处五年以上实刑,家属得知量刑标准后极度焦虑,第一时间委托我作为一审辩护律师。
全面阅卷梳理完整银行、微信转账记录、抓捕笔录、多份证人证言后,我搭建完整减轻辩护逻辑,整理五大核心法定、酌定情节:第一,当事人仅为分段接驳司机,全部接送地点、运输路线、客源均由上线统一安排,在完整偷渡链条中仅起次要辅助作用,属于从犯,依法可减轻处罚;第二,最后一次转运途中即被查获,该趟4人偷渡属于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大幅从轻;第三,当事人归案后全程稳定供述五次运输全部细节,不存在隐瞒、翻供,坦白情节成立;第四,全程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真诚悔罪;第五,主动全额上缴全部四千一百元违法所得,彻底弥补涉案获利。
庭审阶段,我先认可公诉机关指控的五次、多人加重事实,避免无效对抗引发法庭抵触,再逐条引用刑法关于从犯、犯罪未遂减轻处罚法条,清晰区分组织者与底层接驳司机的行为危害性差异,结合全额退赃、坦白悔罪情节,完整论述本案应当突破5-10年加重区间,对当事人减轻量刑。
合议庭完整采信我全部辩护意见,综合考量全部减轻、从轻情节,最终跳出五年起步重刑标准,仅判处当事人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同时对作案手机、违法所得依法没收。
边境多次多人偷渡案件司法打击力度极强,一旦达到加重标准基本五年起刑。本案我抓住从犯、未遂两大法定减轻关键点,叠加多项从轻情节完整说理,成功实现跨区间大幅轻判,充分体现妨害国边境重罪精细化量刑辩护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