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涉损重复起诉再审案,阜新刘莹律师精准抗辩成功驳回原告诉请
案情简介
原告因参与外汇平台投资转账300X0.X0元至案涉尾号0XXX银行卡后资金受损,该银行卡持有人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刑事判决,处以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罚金X000元,追缴违法所得X00元。原告此前曾以不当得利纠纷起诉,法院以案涉纠纷存在刑事嫌疑,不属于民事受理范围裁定驳回起诉,裁定生效后原告更换财产损害赔偿案由再次起诉,主张持公安出具情况说明、刑事判决书作为新证据,认为前诉与本案法律关系不同,原审构成法律适用错误,申请再审要求实体审理并判令卡主返还本金、利息及各类维权开支XXX元。
办案经过
代理人接受卡主委托参与全流程诉讼,一审阶段提出本案符合重复起诉法定要件,当事人、诉讼标的、诉求均与前诉完全一致,无新事实发生;同时指出《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施行于2022年12月,案涉帮信行为发生于2021年,依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不能适用该法条,仅出借银行卡不构成损害直接因果关系。二审、再审阶段持续坚持抗辩意见,针对原告提交的公安情况说明,明确该材料仅为证据补充,不属于司法解释规定的新事实,无法突破一事不再理规则,逐级法院均采纳代理观点。
案件结果
一审认定构成重复起诉,裁定驳回起诉;二审维持原裁定;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中院再审,再审合议庭经审委会讨论,维持二审终审裁定,原告全部诉求未获支持,案件受理费退回原告。
律师核心价值
精准论证重复起诉要件,厘清法律溯及适用边界,完整抗辩再审新证据主张,三级法院全部采纳代理意见,彻底阻却原告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