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刘莹律师代理理赔纠纷,成功通过法院调解为当事人获赔14万余元
内容:
[案情简介]
本案是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委托人(原告,一名保险投保人/被保险人)因理赔问题与被告保险公司发生争议。委托人就其持有的保单(保险单号码为某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但双方未能就理赔金额达成一致。委托人遂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保险公司支付医疗费、住院津贴、伤残赔偿金及鉴定费共计15万余元。
[办案经过]
律师接受委托后,代理原告处理本案。案件于2026年1月立案。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律师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梳理诉讼请求:基于委托人提供的医疗费、伤残鉴定等证据,明确了要求被告支付各项费用合计15万余元的诉讼请求。
参与法院调解:在案件审理阶段,积极参与由法院主持的调解程序。律师凭借对案件事实的准确把握和对保险法相关规定的理解,代表委托人与被告保险公司进行专业、有效的沟通与协商。
促成有利方案:在调解过程中,律师为委托人据理力争,最终促使双方就赔付金额达成一致,并明确了具体的支付期限及合同终止条件。
[案件结果]
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由法院出具了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调解书。调解结果完全支持了委托人的核心诉求:
被告保险公司同意向委托人支付理赔款共计14万余元,并承诺于2026年2月前支付完毕。
双方确认,涉案保险合同及保险金责任就此终止。
调解协议明确了若被告未按期付款,委托人有权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保障了款项的最终落实。
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并由原告自行承担,高效、彻底地解决了双方纠纷。
律师核心价值:通过精准的法律分析和有效的庭前调解策略,在诉讼程序中快速促成双方和解,为当事人高效争取到14万余元的保险理赔款,避免了冗长诉讼,并以调解书形式确保了款项的强制执行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