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案件基本过程
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原告按约向被告供应照明工程相关货物后,被告未能全额支付货款,尚欠37417.64元未付。原告多次催讨未果,遂委托王X律师向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王X律师代理原告应诉。诉讼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于2025年12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2025年12月15日前支付货款37417.64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纠纷一次性了结。
二、 案件争议焦点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被告是否应支付拖欠的货款37417.64元。
三、 案件重要突破点
本案的突破点在于通过诉讼调解快速锁定债务金额并约定一次性清偿。原被告双方在法院主持下就欠款金额及付款期限达成一致,避免了判决后可能面临的上诉及执行周期,以最低成本实现了债权确认。
四、 律师策略价值与作用
王X律师代理原告,通过诉讼调解程序,将3.7万余元货款欠款锁定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调解书,约定被告于指定期限内一次性付清。该案未经判决即完成债权确认,为客户省去了上诉及执行周期。
五、 案件结果与法院
本案由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以调解方式结案:被告于2025年12月15日前支付货款37417.64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请;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77.5元,由原告负担。
六、 典型意义
本案是买卖合同货款纠纷通过诉讼调解方式快速化解的典型范例。3.7万余元货款欠款经法院调解即达成一次性付款方案,未经判决即完成债权确认。对于货款金额较小、事实争议不大的案件,诉讼调解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实现债权确认,同时避免判决后可能面临的上诉及执行周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