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案件基本过程
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承揽合同关系,原告按约向被告提供货物后,被告未能全额支付货款,尚欠125294元未付。原告多次催讨未果,遂委托王X律师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王X律师代理原告应诉。诉讼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于2025年10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2026年2月17日前支付货款125294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纠纷一次性了结,此后无涉。案件受理费1413元由被告负担。
二、 案件争议焦点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被告是否应支付拖欠的货款125294元。
三、 案件重要突破点
本案的突破点在于通过诉讼调解快速锁定债务金额并约定一次性清偿。原被告双方在法院主持下就欠款金额及付款期限达成一致,避免了判决后可能面临的上诉及执行周期,以最低成本实现了债权确认。
四、 律师策略价值与作用
王X律师代理原告,通过诉讼调解程序,将12.5万余元货款欠款锁定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调解书,约定被告于指定期限内一次性付清,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该案未经判决即完成债权确认,为客户省去了上诉及执行周期。
五、 案件结果与法院
本案由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以调解方式结案:被告于2026年2月17日前支付货款125294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请;案件受理费1413元由被告负担。双方纠纷一次性了结,此后无涉。
六、 典型意义
本案是承揽合同货款纠纷通过诉讼调解方式快速化解的典型范例。12.5万余元货款欠款经法院调解即达成一次性付款方案,未经判决即完成债权确认,案件受理费由违约方负担。对于货款金额中等、事实争议不大的案件,诉讼调解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实现债权确认,同时避免判决后可能面临的上诉及执行周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