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础信息
裁判法院:大连市金州区XX
裁判时间:2024 年
委托方:聚众斗殴罪主犯被告人
代理律师:王宣方律师,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
案件类型:聚众斗殴罪(公共场所多人互殴,致人轻伤二级)
二、案件详情
两名年轻被告人因日常琐事发生口角、肢体冲突,双方不服后线下约定在公园公共场所聚众斗殴,各自邀约多名朋友到场参与互殴,斗殴过程中一方人员被刀具划伤,伤情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二级。公安机关立案后,全部涉案人员经电话传唤主动到案,公诉机关以聚众斗殴罪移送起诉,认定两名邀约组织者均系本案主犯,建议判处六个月有期徒刑,其余参与者认定从犯可适用缓刑。
其中一名主犯家属委托王宣方律师担任一审辩护人。王宣方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核实案发完整经过,同步调取全部卷宗证据,提炼多项法定、酌定从轻情节:当事人系公安机关电话传唤主动到案,属于自首;全程自愿认罪认罚,当庭真诚悔罪;案发后主动赔偿受伤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当事人无犯罪前科,属于初犯、偶犯;本次冲突事出有因,事前未准备刀具、重型工具,主观恶性较小。
律师将全部从轻情节整理形成完整书面辩护意见,庭审围绕自首、谅解、认罪认罚、主观恶性小等要点展开辩护,请求法院对当事人从轻量刑。
三、案件结果
法院完整采纳王宣方律师全部辩护意见,认定当事人具备自首、赔偿谅解、认罪认罚多项从轻情节,结合案件事实、双方过错程度,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判处当事人有期徒刑六个月;同案两名从犯均判处拘役并适用缓刑。
相比同类公共场所持械斗殴案件,本案未对当事人从重加重量刑,实现大幅从轻处理。
四、律师价值
1.精准锁定自首、谅解、认罪认罚三大核心法定从宽情节,形成完整罪轻辩护逻辑,直接影响法院最终量刑;
2.协助当事人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和解,顺利取得谅解书,获取关键从轻量刑证据;
3.区分本案无预谋持械、民间琐事引发冲突的情节,论证当事人主观恶性低,降低法庭对被告人的负面评价;
4.庭审充分发表辩护意见,说服合议庭全面考量全部从轻情节,最终判处基础量刑区间最低刑期。
五、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适用场景
因琐事相约线下聚众打架,致人轻伤、涉嫌聚众斗殴罪;
主动投案自首、愿意赔偿伤者损失争取谅解;
多人共同斗殴,区分主从犯,希望降低刑期;
初犯、无前科,想要争取短期实刑或缓刑。
法律服务指引
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涉人身暴力刑事案件服务:会见沟通、赔偿调解、谅解协商、庭审罪轻辩护、缓刑争取全流程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