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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资金借贷被指控诈骗百万余元|专业刑事辩护全流程代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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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宣方律师 在线
北京市盈科(大连)...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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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法院经完整审理,认定被告人构成诈骗罪,综合全案资金流转、负债情况、资金挥霍事实,认定涉案损失一百三十余万元,结合被告人部分如实供述情节酌情从轻,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责令全额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庭审完整采纳律师部分质证意见,在量刑区间内对被告人予以适度从轻处理。

案件详情

一、基础信息

裁判法院:大连市金州区XX

裁判时间:2022 年

委托方:诈骗罪被告人

代理律师:王宣方律师,北京市XX

案件类型: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

二、案件详情

被告人系银行在职工作人员,因个人负债较多,先后以投资食堂、追加股票投资等名义分多次向被害人借款,累计收取被害人资金上百万余元。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明知自身无还款能力,虚构投资事由骗取款项,资金多数用于偿还个人债务、个人消费、转账家人,最终仅少量归还被害人,造成被害人巨额财产损失,构成诈骗罪,且涉案金额达到数额特别巨大标准,建议从重判处实刑。

被告人自始至终不认可构成诈骗,坚持双方属于正常民间借贷,委托王宣方律师全程一审辩护。

接受委托后,王宣方律师全面阅卷核对银行流水、股票交易记录、微信聊天、审计报告等上百份证据,梳理核心辩护观点:一是现有证据无法完整证实被告人事前具备非法占有目的,资金存在部分股票投资行为,不能直接认定虚构事实;二是部分资金去向未查清,公诉机关指控的诈骗金额存在计算瑕疵;三是双方存在长期资金往来,被害人对资金使用情况知情,部分款项不应计入犯罪金额;四是本案属于民事借贷纠纷,不应按刑事诈骗定罪。

庭审中律师针对主观占有目的、涉案金额、资金用途、借贷基础事实逐项质证、辩论,完整提交书面辩护词,区分民间借贷与刑事诈骗的法律边界,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抗辩权利。

三、案件结果

法院经完整审理,认定被告人构成诈骗罪,综合全案资金流转、负债情况、资金挥霍事实,认定涉案损失一百三十余万元,结合被告人部分如实供述情节酌情从轻,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责令全额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庭审完整采纳律师部分质证意见,在量刑区间内对被告人予以适度从轻处理。

四、律师价值

严格区分民间借贷与刑事诈骗法律界限,从主观、客观、金额认定多角度搭建完整辩护体系,全方位提出无罪、罪轻双重辩护思路;

逐笔核对全部银行、股票流水,指出公诉机关金额认定、资金去向认定中的证据瑕疵,弱化案件不利指控;

细致梳理全案证据,针对性开展法庭质证,对控方证据漏洞一一反驳,充分保障被告人庭审辩护权利;

全程会见当事人,梳理案件细节,稳定当事人庭审陈述思路,完整表达自身抗辩理由,最大化争取从轻量刑空间。

五、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适用场景

以投资、周转名义借款,无力还款被报案定性诈骗;

涉案金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面临十年以上重刑;

当事人认为属于民事借款、不构成刑事诈骗,需要无罪辩护;

资金用途包含投资、还债、消费,证据复杂、流水繁多的诈骗类案件。

法律服务指引

大额诈骗类刑事案件全程代理:侦查阶段会见取保、审查起诉量刑协商、一审 / 二审庭审无罪、罪轻辩护,涉案资金流水、审计证据专业梳理质证。


  • 1970-01-01
  •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 被告
  • 少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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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宣方律师执业以来,代理刑事辩护近百起,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诈骗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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