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裁判法院、判决时间
审理法院: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判决时间:2020 年
二、案件详情
案件背景
原告陈X与陆X1登记结婚,婚前已怀孕,婚后生育女儿陆某2,二人 2019 年 7 月协议离婚,但离婚协议中未对女儿抚养权作出约定。离婚后女儿一直跟随母亲陈X共同生活,男方陆X1长期未尽照料义务,双方就孩子抚养权归属无法协商一致。陈X委托陆婷律师向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提起抚养关系纠纷诉讼,请求判令女儿由自己抚养,诉讼费由男方承担。 本案开庭时,被告陆X1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庭审,主动放弃答辩、举证、质证权利。
案件核心争议
1. 离婚协议未约定抚养权,法院应当依据何种标准确定子女直接抚养人;
2. 孩子未满两周岁,长期随母亲生活,抚养权是否应当归属女方;
3. 被告缺席庭审、放弃抗辩,举证不利的法律后果如何承担。
三、案件结果
前后对比
起诉前,双方就女儿抚养权无法达成一致,男方消极沟通、拒不配合协商,孩子长期由女方独自照料,抚养权归属存在不确定性。 陆婷律师全程代理本案,完整提交全套证据,被告缺席庭审放弃抗辩,法院全部采纳代理意见,判决:
1. 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女儿陆某2由陈X负责抚养,直至其独立生活为止;
2. 案件受理费 100 元,由原、被告双方各半负担。
四、律师价值
1. 完整归集亲子、同居照料证据,锁定女方长期抚养事实
律师整理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孩子出生医学证明、户籍材料、日常照料相关佐证,完整证实女儿自出生、离婚后始终跟随原告共同生活,形成稳定依赖关系,为抚养权判归女方夯实事实基础。
2. 精准适用幼龄子女抚养裁判规则,强化女方抚养优势
结合子女未满两周岁的法定裁判标准,向法庭阐述:不满两周岁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且本案孩子长期跟随母亲生活,改变现有生活环境不利于幼儿身心健康成长,法院完全采信该法律观点。
3. 应对被告缺席庭审,充分利用举证规则锁定胜诉结果
开庭前预判被告消极应诉可能性,提前备齐全部书证形成完整证据链;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放弃答辩与举证权利,依法自行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法院直接依据原告提交证据作出有利于女方的判决。
4. 一次性解决抚养权归属,规避后续重复诉讼
庭审中清晰固定孩子抚养现状、双方离婚约定瑕疵等全部事实,法院一次性明确抚养权归属,彻底解决双方争议,避免后续因抚养权再次产生家事诉讼,减少当事人时间与诉讼成本。
五、适用咨询场景
1. 协议离婚时未约定子女抚养权,离婚后争夺抚养权纠纷;
2. 婚生子女未满两周岁,女方长期独自照料,希望取得抚养权;
3. 男方消极逃避、拒不出庭应诉的抚养权诉讼;
4. 婚前受孕、婚后短期结婚快速离婚,幼儿抚养关系确认案件。
六、法律服务指引
协议离婚遗漏抚养权约定、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确认纠纷均可预约陆婷律师。律师可系统梳理婚姻、亲子、长期照料全套证据,结合幼龄子女抚养法律规定制定诉讼方案,即便被告拒不到庭,也可依托完整证据链争取子女抚养权,一次性解决抚养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