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获赔1.4万元,保定李泽宇律师代理原告胜诉,按交通运输业标准支持误工费
案情简介
2023年4月7日,被告驾驶人驾驶小型轿车与原告发生碰撞,造成原告受伤。经交管部门认定,被告驾驶人负事故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肇事车辆在被告某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及200万元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原告受伤后住院治疗6天,诊断为头皮裂伤、全身多处皮肤软组织挫伤。经法院委托司法鉴定,评定原告误工期30日、护理期7日、营养期7日。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诉至法院,主张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8004.51元。保险公司抗辩不承担鉴定费、诉讼费等间接损失,被告驾驶人主张其垫付的2500元医疗费应由保险公司直接返还。
办案经过
李泽宇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全面梳理案件全链条证据,整理事故认定书、住院病历、医疗费票据、司法鉴定意见书等诉讼材料。针对原告从事出租车运营的收入特点,律师重点提交经营资质、道路运输证、营运车辆行驶证等全套从业证明,主张按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计算误工费,而非普通居民服务业标准。针对保险公司对鉴定意见的异议,律师明确指出本次鉴定系法院依法委托、鉴定机构及人员资质合规,不存在法定重新鉴定情形,鉴定意见应作为定案依据。庭审中律师围绕赔偿标准、责任承担等焦点充分发表代理意见,全力争取原告权益最大化。
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定,原告各项合理损失合计16828.11元,扣除被告驾驶人垫付的2500元后,判决被告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鉴定费共计14328.11元,同时返还被告驾驶人垫付款2500元。其中误工费按河北省交通运输、仓储和XX业年均工资标准核算为8310元,充分支持了原告的从业收入损失。案件受理费由保险公司与原告按比例分担。
律师核心价值
举证从业资质,成功按交通运输业标准核算误工费,足额保障伤者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