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雇主责任险):判赔合计4.1万元,保定李泽宇律师代理伤者胜诉,全额支持保险理赔款
案情简介
原告受雇于个人雇主,在其承包的家禽养殖场从事劳务工作。雇主为包括原告在内的9名雇员向某财产保险公司投保雇主责任保险,约定每人伤亡责任限额30万元,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3万元,医疗费免赔率10%、免赔额100元;误工费赔偿标准100元/天,每次事故免赔5天,保险期间为2022年1月12日至2023年1月11日。保险期间内,原告先后两次在工作中受伤:2022年3月被锅炉火焰喷伤面部及双眼,两次住院治疗;2022年6月作业时左手环指被机器绞伤,造成开放性指骨骨折。经司法鉴定,两次受伤分别对应误工期45日、60日,护理期各30日,营养期各30日。保险公司以原告实际用工主体为第三方养殖场、雇主不具备保险利益为由拒绝赔付。原告为维护自身权益诉至法院,主张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58538.56元。
办案经过
李泽宇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全面梳理保险单、出险记录、诊疗病历、司法鉴定意见书等全链条证据,构建完整索赔体系。针对保险公司的核心拒赔抗辩,律师逐一精准驳斥:首先,案涉养殖场由雇主实际承包经营,原告系其直接雇佣人员,雇佣关系真实合法;其次,保险公司承保时已审核雇员名单,收取保费并出具正式保单,该行为应视为对雇佣关系与保险利益的认可;再次,两次事故均发生在保险期间内,且因执行工作任务导致,完全符合雇主责任险赔付条件;最后,鉴定费属于查明事故损失的必要合理支出,依法应由保险人承担。庭审中律师严格依照保险合同约定逐项核算赔偿金额,全力保障伤者合法保险权益。
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定,原告与雇主存在合法雇佣关系,案涉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最终作出判决:某财产保险公司在雇主责任保险限额内,赔偿原告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鉴定费共计415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保险公司与原告按比例分担。原告的核心保险理赔诉求得到法院全额支持。
律师核心价值
驳斥保险拒赔抗辩,成功认定保险责任,为伤者全额争取理赔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