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追偿金额7120元,阜新XX位符1律师代理保险公司,法院判令保险公司全额赔付垫付款
案情简介
骑手驾驶二轮电动车与小型轿车相撞,交警认定骑手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轿车投保车辆损失险,维修花费7120元。承保保险公司全额赔付车主后取得代位追偿权,起诉骑手、用工商贸公司及骑手雇主责任险承保保险公司。雇主保险公司当庭提出多项抗辩:主体不适格、事故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机动车无权向非机动车追偿,主张无需承担赔偿责任;用工企业与骑手也各自提出抗辩,各方争议较大。
办案经过
阜新XX位符1律师出庭代理保险公司,完整提交事故认定书、维修发票、理赔转账凭证、索赔权转让书、骑手雇主责任险保单全套证据。庭审结合民法典用工责任、保险代位求偿规则、骑手行业工作特性进行论证,主张骑手上班途中属于与工作相关预备行为,符合雇主责任险赔付条件,两种法律关系可合并审理,保险公司各项抗辩均无法律依据,7120元追偿款应当由雇主保险公司全额承担。
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全部代理意见,认定骑手事发属于保险承保工作范畴,驳回雇主保险公司全部抗辩,判令该保险公司十日内一次性支付7120元代偿修车款,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25元由其自行承担,原告全部追偿诉求获得完整支持。
律师核心价值
厘清骑手工作属性与保险赔付边界,驳斥多重抗辩,全额追回7120元事故垫付维修款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