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基本信息
1. 审理法院: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 判决时间:2017年1月11日
3. 承办律师:罗国清
4. 代理身份:刑事案件二审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辩护人
二、案件详情
本案属于危险驾驶罪中多重从重处罚情节叠加、缓刑适用难度极高的疑难醉驾案件,常规裁判尺度下基本直接判处实刑,二审改判缓刑属于突破性优质辩护结果。
本案当事人孙XX系普通务工人员,无任何前科劣迹。2016年10月19日20时许,当事人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在三明市梅列区东新XX行驶,至东新XX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司法鉴定中心检测,当事人案发时血液酒精含量高达210.64mg/100ml,远超80mg/100ml的醉驾入刑标准,更是突破180mg/100ml的常规缓刑禁区,属于重度醉酒驾驶。
结合法律规定及司法裁判惯例,本案同时叠加三项法定从重处罚情节:一是血液酒精含量超过200mg/100ml,属于严重醉驾;二是无证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硬性规定;三是驾驶无号牌机动车辆,车辆无合法上路资质。多重从重情节叠加,致使本案一审裁判尺度从严。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当事人多重违法情节明确、社会危险性较高,虽具有如实供述的从轻情节,但不足以抵消多重从重情节影响,最终作出实刑判决: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孙XX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一审判决后,当事人被依法逮捕羁押于看守所,面临短期服刑、留存刑事案底、影响个人就业及生活的严重后果。
当事人不服一审实刑判决,深知实刑处罚对个人未来的长期负面影响,遂委托本律师团队介入二审,全力争取撤销实刑、改判缓刑,消除牢狱羁押及案底带来的不利影响。
三、我方二审辩护核心诉求
结合本案全部案件事实、量刑规则及同类案件裁判尺度,针对一审量刑偏重、未充分考量从宽情节的问题,确立二审改判辩护思路,核心诉求如下:
1. 当事人系初犯、偶犯,一贯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犯罪前科,主观恶性极低,并非屡教不改的危险驾驶行为人;
2. 本案未引发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受伤、未产生财产损失,无实际危害后果,社会危害性显著低于同类严重醉驾案件;
3. 当事人归案后全程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坦白态度彻底,自愿认罪悔罪,真诚认识自身违法行为,改过意愿明确;
4. 当事人具备良好社区矫正条件,悔罪表现稳定,适用缓刑不会再发生社会危害,完全符合缓刑法定适用条件;
5. 一审法院量刑未充分平衡从轻与从重情节,量刑偏重,请求二审依法撤销一审实刑判决,改判适用缓刑。
四、案件判决结果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查明,本案一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但量刑裁量未充分考量当事人悔罪表现及案件轻微危害后果。法院完整采纳我方二审辩护意见,依法作出突破性改判:
1. 撤销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一审刑事实刑判决;
2. 上诉人孙XX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本案成功实现实刑改缓刑的颠覆性二审改判,当事人无需继续羁押服刑,彻底规避了实刑案底带来的各类负面影响,在多重从重情节叠加的重度醉驾案件中,取得极为难得的辩护成效。
五、案件总结
危险驾驶案件中,血液酒精含量超200mg/100ml、无证、无牌三项从重情节叠加,属于司法实践明确从严惩处、原则上不予适用缓刑的情形,一审判处实刑属于常规裁判结果,二审改判缓刑难度极大、改判率极低。
本案辩护核心难点在于:当事人违法外观情节恶劣、从重依据充分,常规辩护几乎无改判空间。办案过程中,我们放弃单纯抗辩事实的无效思路,聚焦案件实质危害性与当事人主观过错展开精细化辩护,重点向二审法庭阐述:本案无任何事故、无人员财产损失,客观危害极小;当事人系初犯、坦白悔罪彻底、人身危险性低,并非恶性违法。
同时结合社区矫正可行性,充分论证本案虽具备多项从重情节,但综合全案情节仍符合缓刑适用实质条件,成功说服二审法院突破常规从严裁判尺度,平衡罪责与刑罚,最终实现实刑改缓刑的优质结果。本案充分体现,疑难从重醉驾案件的二审辩护关键,在于穿透表面违法情节、深挖从宽细节、精准平衡量刑裁量,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六、律师价值
本案系酒精含量超210mg/100ml、无证、无牌三重从重醉驾案件,一审判处实刑。二审精准挖掘当事人初犯、坦白悔罪、无实际危害后果等核心从宽情节,突破从严裁判惯例,成功改判缓刑,帮助当事人免除牢狱羁押,大幅降低案件负面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