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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涉案借款4.3万元,阜新刘莹律师代理出借人,法院全额支持本金并判令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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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法随律师事务所 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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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阜新刘莹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尤为专精于交通事故案件(占比约45%),此外,在刑事案件领域,承办案件达100余件,主要集中在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侵犯财产类犯罪(占比约80%),且多次为企业进行风险控制讲座,是多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

案件详情

民间借贷纠纷涉案借款4.3阜新刘莹律师代理出借人,法院全额支持本金并判令支付逾期利息

案情简介

被告因资金周转提出借款,出借人按被告指示向第三方账户转账交付43000元,双方未出具书面借条,也未约定借款利息与明确还款时间。出借人多次向被告催收款项,对方长期拖欠未还,出借人诉至法院,主张偿还本金43000元,自2021年9月20日起按LPR4倍计收逾期利息,诉讼费、律师费由被告承担。法院采用普通程序缺席审理,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放弃答辩、举证、质证权利。

办案经过

阜新刘莹律师作为出借人委托代理人出庭,当庭提交转账电子回单、通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三组完整证据链,完整佐证借贷合意、款项交付事实以及多次催收过程。结合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阐述债权合法有效,明确即便无书面借条,转账记录与沟通录音可完整印证借款事实;同时向法庭说明逾期利息法律计算标准,清晰陈述全部诉讼请求对应的事实与法律依据,完成全部举证与法庭说理。

案件结果

法院认定借贷关系真实合法,判令被告十日内返还借款本金43000元,自起诉之日起按一年期LPR支付逾期利息;因双方未约定利息及律师费承担,驳回按LPR四倍计息、律师费两项诉求,案件受理费875元、公告费560元全部由被告承担,本金诉求完整获得法院支持。

律师核心价值

凭转账、录音、聊天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被告缺席庭审,法院全额支持43000元本金诉求。


  • 1970-01-01
  • 原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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