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纠纷:理赔总额1.3万元,阜新刘莹律师代理车主,法院全额支持车辆损失及评估费理赔
案情简介
投保车辆发生单方掉沟交通事故,驾驶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车辆投保机动车损失保险,保额66405.6元,事故处于保险有效期内。车主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定损,车辆修复损失11858元,支出评估费800元,两项合计12658元。保险公司应诉,对评估报告提出异议,主张车辆残值归保险公司所有或抵扣赔款,并保留复勘车辆权利,未主动赔付全部款项,车主起诉要求保险公司全额赔付上述费用。
办案经过
阜新刘莹律师作为车主委托代理人出庭,当庭提交交通事故认定书、车辆损失价格评估报告、评估费正规发票、车辆投保保单全套证据,完整证实事故真实性、车辆损失金额、评估费用支出。依据保险相关法律规定阐明,评估费系为确定保险标的损失产生的必要合理开支,依法应由保险公司承担;保险公司仅口头质疑评估结果,未提交相反证据、亦未申请重新鉴定,其抗辩理由无依据,请求法院全额支持理赔诉求。
案件结果
法院采信全部举证与代理意见,认定保险合同合法有效,保险公司抗辩缺乏证据支撑,判令保险公司十日内一次性赔付车辆损失11858元、评估费800元,合计12658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8元由保险公司承担,车主全部理赔诉求获得法院支持。
律师核心价值
完整提交事故、定损、缴费全套证据,驳斥保险公司质证异议,全额争取12658元保险理赔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