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带货合同纠纷:涉案保证金5万元,阜新刘莹律师代理供货方,法院判令主播全额返还保证金
案情简介
供货方通过短视频平台与主播达成直播带货合作,约定主播代为销售家电产品,供货方支付对应佣金,另交付保证金50000元,约定直播结束15日无售后问题全额退还。供货方按约定将佣金、保证金转入主播运营人员账户,先后开展两场直播合作。合作终止后,主播以货物存在售后、保证金已全部用于售后支出为由拒不退还保证金。供货方起诉要求主播、运营人员、平台公司连带返还50000元保证金并支付逾期利息。
办案经过
阜新刘莹律师作为供货方代理人出庭,提交银行转账凭证、完整微信聊天记录,清晰证明保证金交付事实与退款约定。针对主播保证金抵扣售后的抗辩,指出其证人证言无法佐证售后支出明细、对应客户、花费金额,证据存在重大瑕疵,不足以抵扣保证金;同时区分运营人员仅代收款项、平台仅提供网络服务不属于合同相对方,仅主张实际合作主播承担返还责任,完整陈述全部事实与法律依据。
案件结果
法院采信全部代理举证意见,主播售后抵扣保证金的抗辩因证据不足不予认可,判令主播十日内一次性返还保证金50000元;驳回对运营人员、平台公司的连带还款诉求及利息主张,案件减半受理费525元、保全费520元全部由主播承担,核心返还保证金诉求获得法院支持。
律师核心价值
提交转账与聊天记录固定保证金约定,驳斥售后抵扣抗辩,法院判决主播全额返还50000元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