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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纠纷:车损诉求9.4万元,阜新刘莹律师代理车主,法院判令保险公司赔付车辆损失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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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阜新刘莹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尤为专精于交通事故案件(占比约45%),此外,在刑事案件领域,承办案件达100余件,主要集中在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侵犯财产类犯罪(占比约80%),且多次为企业进行风险控制讲座,是多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

案件详情

保险合同纠纷:车损诉求9.4万元,阜新刘莹律师代理车主,法院判令保险公司赔付车辆损失7.5万元

案情简介

投保车辆发生两车相撞交通事故,交警认定己方驾驶人承担主要责任,车辆投保保额105792元不计免赔机动车损失险。事故后车主自行委托评估,主张车辆损失88110元、评估费6300元,合计94410元,起诉保险公司全额理赔。保险公司抗辩自行鉴定费用不予承担,要求车辆复勘、回收残值,并主张分担法院委托评估产生的费用。诉讼过程中保险公司申请法院委托第三方机构重新定损,评估车辆损失75152元。

办案经过

阜新刘莹律师作为车主代理人出庭,提交事故认定书、保险保单、车辆受损照片、自行评估报告等全套证据,证实事故真实发生、车辆受损严重、保险关系合法有效。针对保险公司残值回收、分担鉴定费等抗辩,结合保险法规定阐述保险公司理赔义务;同时配合法院司法评估流程,认可法院委托评估的合法性,主张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司法评估金额足额赔付车辆维修损失。

案件结果

法院采信司法评估报告,认定自行委托评估费用无赔付依据不予支持,判令保险公司十日内赔付车辆损失75152元;案件受理费2160元,由保险公司承担1728元,车主承担432元,车主核心车辆损失理赔诉求得到法院支持。

律师核心价值

完整举证事故与投保事实,配合司法定损流程,法院判令保险公司赔付75152元车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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