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裁判法院、判决时间
审理法院: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法院 判决时间:2025 年 9 月
二、案件详情
案件背景
原告施工企业承接地产公司小区外墙涂料工程,签订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全部工程完工并完成竣工验收,双方出具盖章工程结算单,结算总价 182 万元。地产公司仅支付部分款项,长期拖欠剩余工程款,且庭审中否认结算单公章真实性、主张质保金未到期、不应承担逾期利息、律师费保全费等支出。原告委托李丹丹律师全程代理起诉,立案同步财产保全,庭审应对公章鉴定、质保期、利息、维权费用多重抗辩。
案件核心争议
1. 被告否认结算单公章真实性,司法鉴定后如何认定结算价款效力;
2. 合同约定质保金两年无息,质保金逾期能否主张资金利息;
3. 双方未书面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原告主张 LPR 利息是否应予支持;
4. 保全担保费、律师费、差旅费是否属于被告应承担的违约损失。
三、案件结果
前后对比
被告全程抗辩结算文件虚假、质保金未到期、无利息约定、维权费用自行承担。经司法鉴定确认结算公章真实,法院完整采纳代理意见:
1. 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 816115.78 元,分段计算逾期利息合计 69973 元;
2. 自 2025 年 9 月 9 日起,以全部欠付工程款为基数按 LPR 持续计息至付清;
3. 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全部由地产公司承担;
4. 驳回律师费、差旅费、保全担保费诉求。
四、律师价值
1. 应对公章真伪争议,顺利启动司法鉴定并固定结算效力
被告全盘否认盖有其公章的终审结算单,试图否定总造价。律师当庭提交完整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竣工资料,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鉴定结论确认结算单印章为被告备案公章,直接锁定 182 万元结算总价款,彻底击破对方否认结算的核心抗辩。
2. 区分进度款与质保金,分段精准主张逾期利息
精准拆分两笔欠款计息节点:①95% 结算尾款自结算期满 30 日起计息;②3% 质保金自竣工满两年次日起计息。严格对照施工合同付款节点、竣工日期、结算日期,分段计算利息金额,裁判完全采纳分段计息逻辑,全额支持资金占用损失。
3. 适用建工司法解释,无书面违约金仍可主张 LPR 利息
针对被告 “合同未约定逾期利息无需支付” 抗辩,援引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相关规定,明确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有权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LPR 主张资金占用利息,法院认可该法律观点并支持全部利息诉请。
4. 完善全套竣工结算证据链,夯实本金债权基础
完整归集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竣工验收材料、双方盖章结算单、历年付款流水、工抵凭证,证据形成闭环,总欠款金额清晰无争议,即便对方当庭提出扣减主张,也无有效证据支撑,本金诉请全额得到法院支持。
5. 立案同步申请财产保全,锁定被告资产降低执行风险
起诉阶段同步提交保全申请,冻结被告名下账户,防止诉讼期间转移资产;最终诉讼费、保全费均判由违约发包方承担,大幅降低企业维权成本。
五、适用咨询场景
1. 建筑涂料、装饰装修类工程完工后发包方拖欠工程款;
2. 发包方否认结算单公章,需要通过司法鉴定确认结算金额;
3. 合同仅约定质保金无息、未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
4. 工程竣工满两年,质保金到期拒不返还;
5. 异地施工企业起诉外地地产开发公司追索工程欠款。
六、法律服务指引
外墙涂料、景观、装饰、土建等各类建设工程欠款纠纷均可预约李丹丹律师。律师精通建工结算、印章鉴定、逾期利息裁判规则,擅长整理竣工、对账全套书证,精准划分进度款与质保金计息区间,即便对方否认结算文件,也可通过司法鉴定固定债权,同步办理诉讼保全,一次性追回工程款及逾期资金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