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货款追偿案|西宁李斌律师代理原告调解,顺利敲定7.8万元回款方案
案情简介
原、被告长期开展废弃钢料购销合作,双方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依靠微信沟通订单、线下交付货物完成交易。2023年4月双方完成一笔29.54吨钢料供货,被告出具检斤单确认供货数量,承诺2023年4月底结清货款。到期后被告拖延付款,原告诉至法院,主张被告支付货款81235元,并以年利率3.65%计算自2023年5月1日起的资金占用利息,暂计利息652.14元,合计诉求81887.14元,同时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庭审中被告对货物单价存在异议,主张按2640元/吨核算,货款仅77985.6元,双方货款金额存在分歧。
###办案经过
律师协助梳理微信聊天记录、检斤单等无书面合同下的交易证据,完整还原货物交付、对账、催款全过程;针对双方货款差额,配合法院开展调解工作,平衡双方诉求,协商确定统一结算货款金额,同步落实诉讼费承担主体,敲定明确付款期限,快速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方案。
###案件结果
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调解效力,约定被告于2023年10月15日前一次性向原告支付货款77985.6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924元,全部由被告承担且当庭交付原告,纠纷一次性了结,原告成功收回全部货款。
律师核心价值
梳理无书面合同下的交易佐证材料,通过调解化解货款金额争议,确定明确付款期限,全额落实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