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纠纷|西宁李斌律师代理原告,法院确认合同解除并判令支付2万元工期违约金
###案情简介
原告与自然人签订包工包料装修合同,约定总工程款300000元,原告分两笔合计支付180000元至中介企业账户,再由企业转交施工方。施工过程出现工期拖延、装修质量瑕疵,双方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工期与违约赔付标准。后因持续施工问题,原告另行委托第三方完成剩余工程并入住,起诉请求解除两份装修协议,主张返还90000元工程款、172372.2元延期赔偿金,要求收款企业与施工自然人共同承担付款责任。被告抗辩施工投入成本高,原告自行增项、单方更换施工方构成违约,不同意退款及高额赔付。双方对完工工程量、过错划分、中介企业是否担责存在重大分歧。
###办案经过
律师完整整理装修合同、补充协议、转账收据、微信聊天、录音视频、第三方施工付款凭证全套证据;围绕施工逾期、质量瑕疵事实举证,区分中介企业仅代收款项、并非合同相对方的法律关系;结合合同违约条款、双方过错情形主张损失赔偿,庭审针对电子证据效力、举证责任、司法鉴定释明等关键点充分发表代理意见,完整支撑原告诉讼主张。
###案件结果
法院认定两份装修合同于诉状送达之日解除;认定施工方存在工期违约,结合双方过错程度,酌定判令施工方支付延期赔偿金20000元;依据合同相对性驳回原告要求中介企业返还90000元工程款的诉求,大部分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原告解除合同、主张违约金的核心诉求获得部分支持。
##律师核心价值
完整归集全链条装修履约证据,厘清中介与施工方法律主体边界,依据违约条款论证损失,成功争取工期违约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