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5.3万元|西宁李斌律师代理出租方胜诉,法院判令支付房租物业暖气合计5.3万元
###案情简介
原告名下住宅前期由企业签订一年租赁合同,租期结束后,企业员工持续占用房屋,未续签书面租赁合同。2019年12月至2022年7月期间产生租金88606元、物业费4107元、暖气费10504元,合计103217元,该人员仅分多笔支付50000元,剩余款项长期拖欠。原告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剩余53331元,并自2022年7月21日起计收资金占用利息,承担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被告抗辩自身仅为企业员工,系职务行为,承租主体是企业,个人不承担付款责任,第三人企业也主张租金应由员工自行承担,三方对实际承租人主体存在重大争议。
###办案经过
律师收集不动产权证明、多年微信完整催租聊天记录、缴费物业单据、全部转账流水完整证据链;重点从聊天记录举证,该员工长期以个人名义对接续租、承诺结清欠款,占用房屋期间从未披露企业承租身份,直至搬离才提及公司;区分前期企业一年租期与后期个人实际承租两段法律关系,驳斥职务行为抗辩,完整论证案涉时段实际承租人为该自然人,各项费用应由其全额承担。
###案件结果
法院认定2019年12月至2022年7月实际承租人为被告,核算未付租金、暖气、物业合计53217元,判令被告十五日内全额支付;因双方未约定逾期利息,驳回资金占用利息、担保费诉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全部由被告承担,原告核心欠款诉求基本全部得到支持。
##律师核心价值
完整固定微信承租沟通证据,区分企业旧租与个人实际承租时段,驳斥职务行为抗辩,成功追回房屋租金、暖气、物业全部欠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