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开设赌场罪案辩护律师周俊:坦白认罪从宽情节获法院认定,量刑建议幅度内实现有效辩护

  • 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
周俊律师 在线
湖北西陵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5.0
    用户评分
  • 3292
    服务人数
  • 26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周俊律师紧扣坦白、认罪认罚等法定从宽情节,全数辩护意见获法院认定,将量刑锁定在公诉建议幅度内,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案情简介
2024年10月10日至10月27日,被告人赵X(化名,女)与王某某、某、孙某、刘X五人经事前预谋,先后在宜昌市伍家岗区三处场所开设赌场,组织参赌人员以“晃晃”麻将形式进行赌博。赌场以5元面值人民币作为筹码,按200元/张标准兑换赌资,并按每四小时1800元至3600元收取“水费”。经核算,赌场共兑换赌资432200元,抽头渔利105138元,六人约定利润平分。2024年10月27日,公安机关现场查获筹码346张(折合69200元),六名被告人全部归案。

公诉机关以开设赌场罪对六名被告人提起公诉,量刑建议为赵X有期徒刑二年。赵X家属委托湖北西陵律师事务所周俊律师担任其一审辩护人。

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周俊律师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被告人赵X,全面查阅卷宗材料,核实微信转账记录、筹码兑换账目、证人证言等关键证据。庭审中,周俊律师提出核心辩护策略:

赵X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依法构成坦白;

赵X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

赵X无前科劣迹,系初犯,悔罪态度诚恳;

赵X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相对较小,且愿意退赃及缴纳罚金,建议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周俊律师还就案涉抽头渔利中应否扣减各被告人上场打牌的水费、违法所得计算方式等细节问题,提交了详细的书面辩护意见。

案件结果
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赵X等六名被告人均构成开设赌场罪;六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相当,不宜区分主从犯;各被告人均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判决赵X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17523元。

法院全数采纳了周俊律师关于坦白、认罪认罚、初犯等从宽情节的辩护意见,量刑锁定在公诉机关建议的二年幅度内;但因六人利润平分、所起作用相当,且赵X在审结前未实际退赃并预缴罚金,辩护人提出的“作用较小”及适用缓刑的意见未获采纳。一审宣判后,周俊律师已依法向被告人释X上诉权利及利弊,一审辩护委托事项办结。


  • 被告
  • 少刑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更多案例推荐 · 周俊律师
周俊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周俊律师
5.0分服务:3292人执业:26年
周俊律师
14205200****6976 执业认证
  • 湖北西陵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合同事务 土地房产 债权债务
  • 湖北宜昌解放路92号三峡商城A座1205、1207室
周俊律师,中国律师协会和湖北省律师协会会员,现为湖北西陵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律师执业经验丰富,理论功底扎实。执业领域:特别...
  • 153 3741 2820
  • 15337412820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