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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律师代理原告成功认定合伙清算关系,获判工程款分配款2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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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杨君强律师 在线
天津天循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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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精准将双方法律关系定性为合伙关系,奠定清算分配基础;准确把握清算协议中“自用”仅为客观表述,成功将三项内容全部纳入分配范围;完整梳理资金往来与垫付凭证,形成闭合证据链,获法院全面支持,判决被告一次性支付20余万元并承担全部诉讼及保全费用,实现高效维权,彰显复杂纠纷条理化处理的专业功力

案件详情

一、案件简介

某年某月某日,被告XX与被告天津某投资公司(以下天津某投资公司)签订《施工劳务安全协议》,约定由A承包某公司下属某项目园区的车位规划设计施工工程。同日,原告XX亦在合同授权签字人处签字。

合同签订后,原告XX组织人员于某年某月某日进场施工,某年某月完工。施工过程中,原告与被告XX口头约定:工程扣减成本后的利润由二人平均分配。某公司向A支付工程款XXX元,尚有部分质保金未支付。

某年某月某日,原告与A就涉诉工程达成书面清算意见,确认工程款总额XXX元、公司已付XXX元,并载明尚欠工人工资101729元、A自用工程款50990元、公司抵债车辆一部(作价15万元)归二人所有。

A未向原告支付应得款项,原告XX委托天津天循律师事务所杨君强律师向天津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支付工程款202224元,并要求某公司在欠付工程款内承担连带责任。

二、律师代理经过

原告XX委托天津天循律师事务所杨君强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后,杨君强律师全面梳理案情,制定了系统的诉讼策略:

第一,正确界定双方法律关系性质。 本案原告与被告XX之间究竟是建设工程承包关系还是合伙关系,是案件的核心争议点。杨君强律师在庭审中充分论证:双方共同在合同上签字、口头约定利润均分、共同签署书面清算协议等事实,足以证明双方构成合伙关系,而清算协议正是双方合伙清算的依据。法院最终采纳了这一观点,认定纠纷实质为合伙清算问题。

第二,精准解读清算协议的法律效力。 针对清算协议中“A自用工程款50990元”的表述,被告辩称该款项应归属于其个人。杨君强律师精准指出:该表述仅是客观描述A实际使用了该笔款项,并未包含将该款项归属A个人的明确意思,应作为合伙清算范围进行分配。法院采纳了该解释,将该款项纳入清算分配范畴。

第三,全面主张清算三项内容的分配权。 杨君强律师主张清算协议中三项内容(工人工资101729元、A自用工程款50990元、抵债车辆价值15万元)均应纳入合伙清算范围,每项都应向原告分配一半。法院支持了这一主张,三项合计判令A支付原告202224元。

三、判决结果

天津市某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结合合同订立、履行及双方达成的书面意见,原告与A构成合伙关系,纠纷实质为合伙清算争议;双方签署的书面意见为清算协议,双方应按约履行。清算协议中三项内容均应作为清算范围,A应支付原告工人工资101729元的全部、A自用工程款50990元及抵债车辆价值的一半,合计202224元。

法院最终判决如下:

一、被告X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XX支付202224元;

二、驳回原告XX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167元、保全费1531元,由被告XX全部负担。

四、律师价值

(一)厘清法律关系,确立胜诉基础。 杨君强律师通过对合同订立、履行过程及清算协议的全面分析,成功说服法院将双方法律关系定性为合伙关系,为适用合伙清算规则、全面主张分配权利奠定了法律基础。

(二)精准解读清算协议,扭转不利局面。 面对被告对清算协议条款的片面解读,杨君强律师准确把握“自用”一词仅为客观表述的实质,成功主张将三项内容全部纳入清算分配范围,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经济利益。

(三)系统构建诉求,实现高效维权。杨君强律师通过协助当事人完成工人工资垫付的证据准备、梳理双方全部资金往来,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使法院全面支持原告诉请,判决被告一次性支付20余万元,并承担全部诉讼及保全费用,有效降低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

(四)化复杂争议为清晰裁判,彰显专业功力。 本案涉及多重法律关系(建设工程合同关系、合伙关系、清算关系)的交叉认定,杨君强律师以扎实的法律功底将复杂问题条理化,最终法院判决逻辑清晰、论理充分,当事人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五: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如果您遇到以下情形,杨君强律师可为您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与他人合作承接工程,项目结束后无法就利润分配达成一致: 如您与他人(或公司)共同承接工程项目,双方对工程利润的分配比例、分配范围存在争议,对方拒绝或拖延支付您应得的款项,杨君强律师可帮助您梳理法律关系、厘清分配依据,依法主张您的合法权益。

双方对合作关系性质存在争议——是承包还是合伙: 如您与他人共同参与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资金投入和利润分配,但对方事后主张仅为承包关系而非合伙关系,试图否定您的分配权利,杨君强律师可帮助您从合同签订、实际履行、利润约定等多维度论证合伙关系的成立。

项目结束后签订了清算协议,但对方拒绝按协议履行: 如双方已就工程款、工人工资、资产处置等达成书面清算协议,但对方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杨君强律师可帮助您依据清算协议依法追索应得款项。

工程项目涉及多方主体,需要厘清各方责任与义务: 如您参与的工程项目涉及发包方、承包方、实际施工人等多方主体,各方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复杂,杨君强律师可帮助您系统梳理法律关系、明确责任主体、制定最优维权策略。

需要就工程款项分配、合伙清算等事宜提供法律咨询或诉讼代理: 无论您是实际施工人、项目合伙人还是工程款债权人,杨君强律师均可就工程款追索、合伙清算、违约责任等核心问题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诉讼代理服务。

总结: 在工程项目合作中,法律关系性质的认定直接决定了您能否获得应得款项以及能够获得多少款项。如果您与他人合作承接工程后因利润分配、清算等问题产生纠纷,专业律师的及时介入是厘清法律关系、维护您合法权益的关键。杨君强律师深耕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合伙清算纠纷等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致力于以专业的法律服务和严谨的执业态度,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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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君强律师,天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现为多家单位、政府机构法律顾问,红桥区法学会会员,红桥区综治中心调解专家库成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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