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涉案本金70万元|沧州王艳翠律师代理胜诉,全额追回本金、利息及律师费,保证人连带担责
##内容###案情简介
2019年12月26日,债务人向原告借款700000元,原告按指示完成转账交付,双方口头约定年利率36%。2021年2月26日双方签订《欠款协议书》,确认欠款本息,约定2021年3月26日前还清,逾期按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两名第三方为案涉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到期后三年。债务人累计还款276000元后不再清偿,原告起诉至运河区人民法院,诉请偿还本金700000元、暂计利息151012元,并主张25000元律师费由债务人、保证人共同承担。两名保证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
###办案经过
原告委托沧州王艳翠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律师完整调取转账流水、借款证明、欠款协议、还款记录、律师费发票全套证据;精准区分新旧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时间节点,分段核算合法利息,主动将前期利率下调至法定保护标准;庭审中清晰论证连带责任保证效力、律师费属于约定债权实现费用,针对保证人缺席情况完整举证担保签字事实,明确两名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结果
法院判决债务人十日内偿还本金700000元,自2022年7月21日起按一年期LPR四倍计算利息至清偿完毕,另行支付律师费25000元;两名保证人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代偿后可向债务人追偿;案件受理费12310元、保全费5000元全部由三名被告共同承担,原告全部核心债权诉求均获法院支持。
##律师核心价值
分段精准核算合法利息,完整举证担保效力,全额保住本金、利息、律师费,实现两名保证人连带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