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债无财产执行,王海洋律师深挖瑕疵减资事实,全额追责股东认缴出资二审全胜
案例专长
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认缴出资加速到期、违法减资追责、商事二审诉讼、公司债权追偿
代理方向
代理原告(债权方)
判决结果
一审判决支持股东承担责任,二审驳回股东全部上诉,维持原判
一、案情内容
客户对某企业享有80余万元生效债权,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穷尽查控,公司名下无财产,裁定终本执行。经查,该公司多次增减资,被告后期增资入股,认缴790万元出资,后续明知公司欠付我方款项,仅登报未书面通知债权人即违规减资退出。客户起诉要求该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一审支持我方诉求。该股东不服上诉,提出代持挂名、出资期限未到、债务发生于增资前、已有债务人财产可执行等多重免责理由。我代理客户应诉二审,完整举证瑕疵减资、出资加速到期事实,法院驳回对方全部上诉,维持追责判决。
二、律师价值
接受委托时案件执行陷入僵局,公司无资产可供回款,全部回款希望集中在追责未实缴股东。我第一时间调取企业完整工商内档,梳理多年股权变更、增资、减资决议、公告、章程、股权转让协议全套证据,精准抓住两大核心胜诉关键点:一是公司经终本执行具备破产情形,认缴出资依法加速到期,不受2030年出资期限约束;二是案涉股东参与瑕疵减资,仅登报未通知已知债权人,减资程序严重违法,不能免除出资责任。
庭审中针对对方五大免责抗辩逐一击破:针对“仅代持不担责”,援引商事外观主义,内部代持协议不能对抗外部债权人;针对“债务形成于增资前无需担责”,区分本案事实与对方提交的最高法判例,二者基础事实完全不同,不具备参照适用条件;针对“出资未到期”,提交终本裁定佐证出资加速到期法定情形;针对“已有实控人财产保全无需追责”,释X不同股东责任相互独立,不能相互抵消;针对“公司现有小额资金可执行”,举证零星款项不足以清偿大额债务,不改变资不抵债事实。
全程梳理完整证据链条,检索同类生效裁判支撑代理意见,一、二审法院全部采纳我方法律观点,驳回股东全部上诉主张。本案彻底打破“认缴不用出钱、退股不用担责”误区,为客户开辟向大额认缴股东追偿的重要渠道,大幅提升债权回收可能性,完整实现债权维权目标。
三、本案适用于遭遇哪些情形的客户可联系王海洋律师
1、持有公司生效债权,执行阶段公司无资产、法院终本,想追加/起诉未实缴股东回款;
2、公司存在增资、减资、股权转让,股东以期限未到、代持、已退股为由拒绝担责;
3、公司减资仅登报、未通知已知债权人,存在程序瑕疵,需要追究减资股东责任;
4、多名历史股东,分不清哪些应当承担出资补充赔偿责任;
5、一审胜诉后股东提起商事二审,需要专业律师应诉维稳胜诉结果;
6、合作企业认缴出资数额巨大,存在逃废债务、转移股权规避出资嫌疑。
四、王海洋律师服务内容
1、调取企业全套工商档案、股权变更、增减资、章程、股权转让全部书面材料;
2、梳理债权、执行材料,判断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瑕疵减资追责法定条件;
3、区分现股东、历史股东、名义代持股东,明确追责主体与追责金额;
4、起草一审起诉状、证据目录、代理词,全面论证股东补充赔偿责任;
5、商事二审应诉,逐条驳斥股东各类免责上诉理由,检索最高法同类判例支撑;
6、全程跟进庭审质证、法庭辩论,深挖对方证据瑕疵;
7、判决后指导后续追加股东执行、财产查控、回款执行全流程法律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