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以离婚约定免付抚养费上诉拒付,二审全额保住每月1600元抚养费判决
案例专长
离婚子女抚养费纠纷、抚养费二审应诉、离婚协议效力抗辩、未成年人权益家事诉讼
代理方向
被上诉人(未成年子女,父亲为法定代理人)王海洋律师
判决结果
二审驳回女方全部上诉,维持原判:女方自2021年12月起至孩子年满18周岁,每月支付抚养费1600元;二审诉讼费由女方自行承担。
一、案情内容
男女双方2019年协议离婚,离婚书面约定两名子女全部由男方抚养,女方无需承担抚养费。数年后子女入学,教育、日常消费开支大幅上涨,男方独自抚养压力沉重,以未成年次子名义起诉索要抚养费。一审法院结合当地生活标准,判决女方每月支付1600元。女方不服提起上诉,辩称男方有公司、车辆,收入充足,自身仅打零工无稳定收入,依据离婚协议不应付费。我代理未成年子女参与二审应诉,完整举证辩驳对方各项理由,中院最终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抚养费判决。
二、律师价值
本案最大抗辩难点在于双方离婚协议白纸黑字约定女方无需支付抚养费,上诉人以此作为核心依据,同时提交工商登记、车辆凭证、零星转账记录,主张抚养一方经济宽裕、自身无力承担,上诉改判诉求十分明确。接受委托后,我搭建完整应诉法律逻辑:第一,精准适用《民法典》抚养条款,清晰区分夫妻离婚协议与未成年子女法定权利,协议仅约束夫妻双方,子女生活、教育需求大幅增加时,有权单独起诉主张抚养费,不受免除条款限制。第二,针对对方资产证据逐一质证,说明男方仅为企业挂名登记人,企业无实际经营收入,车辆系借款购置,无法证明男方可独自承担两名子女全部开销。第三,整理学费、保险、日常支出凭证,结合北京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标准,佐证每月1600元抚养费金额客观合理,匹配未成年人成长刚需。第四,针对对方小额转账记录作出说明,零散短期转账不能抵扣长期按月抚养义务,双方仅可执行阶段对账扣减。庭审中完整向合议庭说理,两级法院均认可我方全部举证与法律观点,二审驳回对方全部上诉,成功为未成年人争取持续稳定抚养费,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法定生存、教育权益。
三、本案适用于遭遇哪些情形的客户可联系王海洋律师
1、离婚协议约定一方无需支付抚养费,子女开销上涨后另一方拒不履行抚养义务;
2、独自抚养子女一方经济压力过大,需要起诉索要、增加抚养费;
3、非抚养一方以无收入、对方有资产为由拒绝承担抚养费;
4、抚养费一审胜诉,对方提起二审上诉,需要律师应诉维稳判决;
5、子女升学、就医,教育医疗支出大幅增加,需要调整抚养费标准。
四、王海洋律师服务内容
1、收集学费、保险、日常消费等子女开支全套佐证材料;
2、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论证子女可突破离婚协议主张抚养费;
3、针对对方资产、收入类证据逐条质证反驳,拆解对方抗辩逻辑;
4、起草一审起诉材料、二审答辩状、专业代理词;
5、家事一二审全程出庭辩论,结合地区消费水平佐证抚养费合理标准;
6、检索同类家事生效判例支撑代理观点;
7、胜诉后指导抚养费强制执行、对账抵扣全套法律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