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础信息
1. 裁判法院: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
2. 裁判时间:2022 年
3. 委托方:电动自行车骑行无责伤者
4. 代理律师:刘勇,辽宁少卓律师事务所
二、案件详情
小型客车驾驶人驾驶不当,与骑行电动车的当事人相撞,交警认定机动车一方全责。伤者膝关节半月板、胫骨平台多处损伤,住院 33 天,经鉴定十级伤残,误工期 120 天、护理期 75 天、营养期 45 天。案涉车辆交强险、商业险分属两家保险公司,理赔阶段各方均提出异议:交强险保险公司质疑务工材料真实性,主张低标准核算误工费;商业保险公司以驾驶人未及时报案、怀疑套牌为由拒绝赔付,两家公司均要求扣除非医保用药、不承担鉴定费;肇事驾驶人消极配合。
当事人委托刘律师诉讼,律师收集事故认定书、完整病历、复查票据、单位营业执照、工资流水、误工证明、司法鉴定意见书,针对保险公司 “未报案拒赔” 抗辩准备完整法律辩论意见;起诉驾驶人、两家保险公司。判决出具后发现金额笔误,刘律师第一时间对接法院,协助出具补正裁定修正赔偿数额,保障赔付准确。
三、案件结果
法院全部采纳刘律师代理意见:
1. 交强险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付伤者大部分损失;
2. 驳回商业保险公司拒赔理由,剩余损失由商业三者险全额承担;
3. 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抚慰金、鉴定费全部支持,不认可非医保扣除;
4. 仅无票据佐证手机财产损失未支持,其余诉求全部胜诉;
5. 法院出具补正裁定修正判决书计算错误。
四、律师价值
1. 从法律层面推翻保险公司 “未报案拒赔” 的免责借口,成功让商业险全额理赔;
2. 系统整理全套务工证据,完整证明收入减少事实,法院全额支持误工费;
3. 严格按照辽宁人身损害标准,完整计算住院及出院后全部护理、误工、营养周期;
4. 发现文书笔误后及时跟进补正程序,避免后续理赔、执行产生金额纠纷;
5. 一次性起诉两家保险公司,区分交强险、商业险赔付顺序,简化维权流程。
五、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适用场景
1.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机动车全责;
2. 伤者有固定工作,保险公司压低、拒付误工费;
3. 保险公司以未报案、车辆存疑为由拒绝商业险理赔;
4. 交强险、商业险分属两家公司,互相推诿;
5. 伤情致残,出院后仍需长期休养护理。
服务指引
被机动车全责撞伤、保险公司压价拒赔,可咨询刘勇律师:指导收集全套误工、护理证据,针对保险公司各类拒赔理由制定诉讼对策,全程代理鉴定、立案、庭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