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一)案情背景
原告等三名当事人拟向被告借款,分别与被告签订了《抵押(借款)合同》,约定以各自名下的商业铺面及住宅房产作为借款抵押物,并办理了正式的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
然而,抵押登记完成后,被告始终未按照合同约定向三名原告实际发放任何借款本金。此后,被告却以该抵押系原告为案外人的其他债务提供担保为由,拒绝配合办理解除抵押登记手续,导致三名原告的房产长期处于被抵押状态,无法正常行使买卖、融资等财产权利。
(二)一审困境
三名原告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请求解除《抵押(借款)合同》并撤销房产抵押登记。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全部驳回了三名原告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认为原告不会无故签订合同并办理抵押,推定原告系为他人债务提供抵押担保,驳回了解除抵押的全部诉求。
三名原告面临房产被无端抵押、一审全面败诉的被动局面。
二、案件结果
二审全面逆转胜诉
黄玉兰律师接受委托后,代理三名原告提起上诉。经法院审理,三起案件全部获得胜诉改判:
1.撤销一审判决
2.解除《抵押(借款)合同》
3.判令被告限期协助办理解除抵押登记手续
4. 一、二审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三、律师价值
1.精准把握争议焦点,直击案件核心
黄玉兰律师敏锐抓住案件核心矛盾——抵押合同约定的借款未实际发放,主债权不存在则担保物权无从谈起。针对被告提出的 "为他人债务担保" 抗辩,律师从合同相对性、举证责任分配等角度层层拆解,指出被告未能举证证明原告存在为他人债务提供抵押的意思表示,其抗辩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
2.突破一审不利认定,扭转裁判思路
一审法院以“常理推定”认定抵押担保成立,对原告极为不利。黄玉兰律师在二审中重点阐述:民事审判应以证据为依据,不能以主观推定替代合同约定与举证规则。通过严密的逻辑论证与法律条文援引,成功说服二审法院纠正一审的事实认定偏差。
3.系列案件批量胜诉,彰显专业实力
三起关联案件同时代理、同时胜诉,充分体现了黄玉兰律师对同类案件的系统化处理能力与诉讼策略把控能力,不仅为当事人挽回了重大财产权益,更形成了具有示范意义的类案胜诉经验。
4.全程专业跟进,维护当事人财产权益
从一审败诉的被动局面,到二审全面逆转胜诉,黄玉兰律师全程跟进案件,历经再审指令审理、二审开庭等多个程序环节,始终坚持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原则,最终成功解除三处房产的抵押负担,使当事人的房产恢复完整产权状态。
四、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若您或者您的亲友遇到以下场景可随时联系黄玉兰律师
1.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登记,但对方未实际放款,却拒不解除抵押
2.被他人主张以房产为第三方债务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3.房产被错误抵押,影响房屋出售、过户、再融资
4.抵押合同纠纷一审败诉,需要上诉翻盘
5.民间借贷关联的抵押担保效力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