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涉案36.7万元|保定李泽宇律师代理乘车伤者,法院判令保险赔付八级伤残赔偿款
##内容###案情简介
高速路段重型货车掉落备胎引发追尾事故,交管部门认定对方驾驶员全责,乘车伤者多处颈椎损伤,先后四家医院累计住院50天。司法鉴定评定八级伤残,营养期60日、护理期60-90日,后续取钢板费用15000元。伤者长期在城镇居住,需扶养三名家属,起诉主张医疗费、八级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合计430000元。承保交强险、100万不计免赔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抗辩扣减非医保用药、调低各项赔付标准、否认伤情与事故存在因果关系、拒付鉴定费并申请关联鉴定,运输企业缺席庭审,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办案经过
代理律师完整提交事故认定书、多院连续病历、合规医疗票据、城镇居住佐证、亲属关系证明、八级司法鉴定意见书、交通票据、证人证言,形成完整事故致伤证据链;针对保险公司全部抗辩逐项辩驳,医疗机构用药均为伤情必要支出,正规司法鉴定程序合法,伤情与事故存在直接因果关联,鉴定费属于法定保险赔付范围,按照城镇标准、法定时长核算误工费、护理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案件结果
法院全部采信代理方核心主张,核定保险合计赔付367587.25元,其中交强险赔付120000元,商业三者险赔付247587.25元;伤者收到赔款后返还肇事方垫付8000元;未支持未实际发生二次手术费、无正规票据车辆损失,案件受理费由伤者与肇事方分担,判决三日内付清款项,逾期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律师核心价值
完整归集八级伤残全套证据,驳回保险公司因果关系、扣药费等多项抗辩,城镇标准伤残赔偿全额得到法院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