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涉案56.2万元|保定李泽宇律师代理产权受让企业,二审改判追回欠付租金及对应利息
##内容###案情简介
当事人通过司法拍卖取得商业房产所有权,原承租人多年前与房产相关方签订长期租赁合同,约定2023-2026年年租金400000元。产权变更后承租人仅每年支付86800元,主张扣除对外转租313200元租金。原告一审起诉要求确认双方构成不定期租赁、按市场标准计租XXX元,申请租金与合同笔迹鉴定,但一审全部驳回诉请。原告不服提起上诉,主张前期长期低价租赁合同存在恶意串通、一审拒绝鉴定程序违法、应按市场标准核算租金,提交对外转租合同佐证市场租金水平。
###办案经过
代理律师二审梳理全套司法拍卖材料、房产权属文书、承租人对外转租协议、租金转账记录,指出承租人擅自截留转租收益无合同与法律依据;论证一审未准许鉴定存在程序瑕疵,结合房屋总面积、实际自用比例主张按92%面积核算应付租金;区分转租纠纷与本案租赁关系,请求按原合同标准补足差额租金并计付资金占用利息,完整提交新证据支撑上诉主张。
###案件结果
二审撤销一审判决,认定长期租赁合同有效但承租人无权自行抵扣转租租金;核算2023.10-2025.09两年度应付租金合计736000元,扣减已付173600元,判令承租人补足租金562400元;分别以2812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1%分段计付逾期利息;一、二审诉讼费、保全费双方分摊,判决十日内付清款项,逾期加倍计息。
##律师核心价值
二审提交转租关键新证据,纠正一审全部错误判决,成功改判追回差额租金562400元并支持分段逾期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