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涉案10万元|保定李泽宇律师代理原配,法院认定赠与无效,判令第三者全额返还
##内容###案情简介
婚姻存续期间,男方与第三者存在婚外往来,未经配偶同意,擅自支取夫妻共同财产100000元,代第三者支付解除同居补偿金。此前原告曾起诉确认赠与无效被驳回,本次另行以不当得利起诉,被告抗辩款项系子女抚养费、案涉资金为男方个人贷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主张本案属于重复起诉。法院区分前后两案诉讼标的、诉讼请求,认定不构成重复起诉,审理案涉款项财产属性、赠与效力。
###办案经过
代理律师提交婚姻登记、离婚调解文书、转账凭证、解除同居协议、前案裁判文书;区分两案诉讼标的与诉求,论证不属于重复起诉;案涉款项取得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男方单方无偿赠与第三者,违背公序良俗,完整引用民法典婚姻家庭、合同效力相关法条,主张赠与全部无效,款项应当全额返还。
###案件结果
法院认定本案不构成重复起诉,100000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单方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依法无效,判令第三者十五日内全额返还100000元;其余诉求予以驳回,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第三者全部承担,逾期履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律师核心价值
区分前后两案规避重复起诉障碍,论证夫妻共同财产单方赠与无效,成功追回100000元赠与款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