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恪守律师职业伦理,李硕海律师依法为猥亵儿童案被告人提供辩护,确保程序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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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告人人身危险性较大、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中,李硕海律师恪守职业伦理,依法为被告人提供辩护,确保其在法律框架内获得公正审判,维护了程序正义。

案件详情

案情简介: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赵X(化名)(系某教师、班主任)于2023年3月8日晚,在送两名六年级女学生回家途中,对其中一名学生实施了搂抱、抚摸胸部等猥亵行为。公诉机关以猥亵儿童罪对赵X提起公诉。李硕海律师担任赵X的辩护人。

办案经过:
李硕海律师接受指派后,依法会见了被告人,查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庭审中,李律师基于案件事实,提出了被告人犯罪情节轻微,可以行政处罚的辩护意见。同时,李律师也对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了审查。辩护工作严格在法律框架内进行,确保了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充分行使和庭审程序的规范进行。

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赵X以性刺激为目的,使用搂抱、抚摸的手段猥亵儿童,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法院认为,赵X系被害人的班主任,对被害人负有教育、管理职责,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故对辩护人提出的不构成犯罪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最终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赵X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判决体现了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严惩的司法立场。


  • 1970-01-01
  • 被告
  • 确保了程序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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