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赵X(化名)(系某教师、班主任)于2023年3月8日晚,在送两名六年级女学生回家途中,对其中一名学生实施了搂抱、抚摸胸部等猥亵行为。公诉机关以猥亵儿童罪对赵X提起公诉。李硕海律师担任赵X的辩护人。
办案经过:
李硕海律师接受指派后,依法会见了被告人,查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庭审中,李律师基于案件事实,提出了被告人犯罪情节轻微,可以行政处罚的辩护意见。同时,李律师也对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了审查。辩护工作严格在法律框架内进行,确保了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充分行使和庭审程序的规范进行。
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赵X以性刺激为目的,使用搂抱、抚摸的手段猥亵儿童,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法院认为,赵X系被害人的班主任,对被害人负有教育、管理职责,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故对辩护人提出的不构成犯罪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最终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赵X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判决体现了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严惩的司法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