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信息
裁判法院: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
裁判时间:2019 年 10 月
委托方:木料供货商(原告)
代理律师:温丽丽,吉林嘉超律师事务所
案件详情
被告夫妻长期向原告采购木料建材,多年前出具欠条确认十余万元货款,后期重新更换欠据确认债权,此后夫妻二人刻意失联,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原告起诉要求夫妻共同偿还欠款并支付逾期利息,另有一笔款项无欠条无法举证。
温丽丽律师整理原始供货记录、更换后的完整欠据,庭审充分陈述案件事实,因二被告放弃答辩、质证权利,法院直接采信我方全部书证。同时精准引用婚姻法夫妻共同债务规定,案涉货款产生于二人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经营,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利息自立案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针对无证据的款项,向当事人释X可后续补充证据另行起诉。
案件结果
法院缺席判决二被告共同偿还十余万元木料货款,并自立案之日起支付逾期利息,全部案件受理费由夫妻被告承担。
律师价值
1. 处理债务人失联、拒不出庭缺席诉讼经验丰富,规范欠条、供货单据举证,满足缺席审判证据标准;
2. 准确认定婚姻存续期间经营欠款为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扩大财产执行范围;
3. 清晰区分有证据、无证据两笔债权,同步给出分步维权方案;
4. 全程代理无需原告多次出庭,固定完整生效债权文书,为后续强制执行打下基础。
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建材、木材、农资供货商遭遇客户夫妻拖欠货款、失联躲债、拒收传票,可委托律师起诉,通过缺席判决确认夫妻共同债务,后续申请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