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信息
裁判法院: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
裁判时间:2025 年 9 月
委托方:孩子母亲(原告)
代理律师:温丽丽,吉林嘉超律师事务所
案件详情
原、被告早年协议离婚,婚生女约定由男方抚养,多年来男方常年在外务工,孩子主要由祖辈照料,年满十周岁的子女明确表示愿意跟随母亲共同生活。原告现已具备稳定收入、居住条件,起诉请求变更女儿抚养权,要求男方每月支付千元抚养费直至孩子成年。
温丽丽律师接受委托后,重点收集孩子意愿、原告工作收入、住房证明、日常探望消费记录,从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角度梳理代理意见:十周岁以上子女意愿应当优先尊重,男方长期疏于直接照料,原告能够提供更稳定生活、教育环境。庭审全程参与法院调解,与男方充分沟通释明法律规定,兼顾双方探视权利,最终达成双方均认可的调解方案。
案件结果
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婚生女变更由母亲直接抚养,男方自次年起每月月底支付一千元抚养费直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诉讼费由原告自愿承担,文书签收立即生效。
律师价值
1. 精通婚姻家庭、变更抚养权案件裁判标准,核心围绕未成年人成长利益组织证据;
2. 擅长家事调解,缓和双方对立情绪,无需开庭激烈对抗,高效达成子女抚养最优方案;
3. 明确抚养费支付标准、支付周期、终止时间,文书条款清晰避免后续抚养费纠纷;
4. 兼顾母亲抚养权与男方合法探视权,平衡双方权益,一次性解决抚养争议。
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离婚后一方长期疏于照顾子女,年满八周岁以上孩子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想要变更抚养权、确定抚养费标准,可委托家事律师起诉调解,妥善处理子女抚养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