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货款纠纷|涉案货款6.3万元|阿克苏樊林卓律师代理供货企业,被告缺席审理全额胜诉回款
##内容###案情简介
供需双方通过微信洽谈真空包装袋采购事宜,多次磋商合同条款、产品样式、报价,虽未签署盖章书面购销合同,但供货方按对方要求分批发货,同步出具发票、核对账目。买方陆续支付部分货款,长期拖欠尾款,经多次微信催款仍拒不结清,最终供货方起诉主张支付剩余货款62951.6元及逾期利息。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简易程序开庭,买方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放弃举证、质证、答辩权利。
###办案经过
代理律师完整归集微信聊天记录、发货清单、增值税发票、银行回款流水、企业工商变更材料全套证据,完整举证双方存在事实买卖合同关系、供货总量、对账欠款金额;庭审主动放弃利息诉求简化争议焦点,清晰阐述事实合同法律依据,论证买方收货后拖欠货款构成违约,请求法院全额支持货款诉求。
###案件结果
法院认定双方事实买卖合同合法有效,采信全部举证材料,判决买方十日内付清货款62951.6元;案件受理费686.89元全部由买方承担,判决为终审判决,被告缺席自行承担全部不利法律后果。
##律师核心价值
固定微信对账、发货、付款完整证据链,被告缺席庭审,全额追回62951.6元货款,诉讼费由对方承担。
